林启慷慨的接受了洛星的“建议”,洛星也言出必行,没几天林启便感觉周围人的目光果然亲切了许多,林启刚以为自己的人际关系有“起色”的时候,却好景未长。
一个礼拜后的中午,林启几乎已经快要忘了北极星的事情,跟同事们一起在午休室吃饭,他和洛星c黄蒙还有另一个编辑部的同事陈定坐在一桌,洛星和黄蒙,一个天天在一起跑场子,一个同处一个屋檐下,自然是最熟悉的,陈定是在林启升职以后,经常需要跟他交接一起文案事项,才稍微熟络一些,不过林启对他了解的也比较少,这会正吃着午饭,相处融洽的时候,林启心想是个好机会增进一下彼此的熟悉度,于是开口问陈定:“你住在哪里?”
陈定正专心扒着饭,随口应道:“安庆路,怎么了?”
林启笑道:“没事,随便问问,安庆路挺远的吧。”
“还行,地铁带走路一起一个多小时。”
“那每天上下班要两三个小时呢。”
“是啊,没办法,生活所迫,你住哪里?”
陈定回问了林启一句,本是简单的问候,基本上和“你吃过了么?”“吃过了,你呢?”同等级别的对话,林启却突然怔住了,他竟认真得思考这个问题,最后彻底呆住了。
他不知道自己住在哪里。
或者说,忘记了。
“我住在哪里?”林启竟反问了自己一句。
桌上的另外三人也木讷得看着他,洛星拍了一下他的脑袋:“这里生锈了?自己住在哪里都不知道?”
“我我好像忘记了。”林启答道。
洛星放下碗筷,略显紧张得看着林启,说道:“是不是这几天工作太多,太累了?”
林启当即摇了摇头,现在他的工作简直可以用轻闲来形容,办公室的工作黄蒙做了,外面的工作洛星做了,自己只是扮演着陪跑的角色,怎么可能谈得上累,只是一时间真得不记得自己住在哪里了。
“好像是一小巷子,巷口有人打撞球,有人下棋”
洛星叹了口气:“不行了,脑子真得生锈了,这样的巷子,全上海有成百上千条,你说得是哪一个?”
陈定也问道:“你是不是只是忘了自己住在哪条路上,人有时候会有这样的反应的,比如说字盲症,明明一个人很简单的字,你盯着看得时间一长,会有一种突然不认识的感觉,就像你说得那个巷子,也许你只是一时间忘了它叫什么名字,真正下班回家,该怎么走,拐几条弯自然就知道了,熟悉成自然,没必要刻意去记忆。”
黄蒙附和道:“是的,会有这样的情况出现的,人有时候还会有最熟悉的路上迷路的,你做过战地记者,类似的情况以前也应该碰到过吧?”
林启点了点头,类似的情况他确实碰到过,不过跟现在的感觉完全不一样,一时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也叹了口气道:“也许吧。”只是怎么也想不通,最熟悉的路怎么可能迷路呢?不过再转念想想,也许真得只是自己这段时间太紧张了吧,又问黄蒙:“你对这个也有研究么,你以前做什么的?”
这回换做黄蒙愣住了:“你确实不太对劲,这个问题你早上不是刚刚问过我的?”
“啊?早上问过了?”
“对呀,不会也记不起来了吧?”
林启摇了摇头,绞尽脑汁去回想,最后确定自己早上没有问过,早上一直和洛星呆在外面,快到中午才赶回来吃午饭,都没有见到过黄蒙,哪来的机会问他这个问题,他印象里记得是一个礼拜前问过他一回,不过那时他并没有直接回答,只说不太熟悉了。
黄蒙以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林启,说道:“不会吧,真得忘记了?你问我以前的工作,我说跟现在的也差不太多,时间隔得太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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