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五十九 不改痴心为苍生(第7/7页)  柳三哥传奇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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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子了。

    那年,麻城又逢大旱,民有菜色,野有饿殍。

    麻城县的县太爷还是丁大志,他依然故我,一味盘剥欺压百姓。

    那夜,丁飘蓬与十八个青壮年,聚集在城隍庙里密谋造反。十八个青壮年俱各面蒙黑布,每个人编了号,一人一号,胸前c背部的衣服上用白漆各自写着1-18的数字,这样,便于临场指挥招呼。事后,也便于十八条好汉,各自逃生,远走高飞。这是丁飘蓬的意思。

    而他自己却没有蒙面,他想把捕快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的身上来:老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爷姓丁,大名飘蓬,光棍儿一个,天不怕,地不怕,麻城县丁家村人,麻城暴动,是丁爷挑的头,有能耐就来找老子丁阿四。

    丁飘蓬带领十八条好汉和乡亲们,点燃火把,冲进县衙,杀死了顽抗的衙役c兵丁,抓住了县令丁大志,打开县衙与丁家的府库,把金银财宝c绫罗绸缎,俱各拿来分了,又打开县衙的粮仓,把所有的粮食分给了嗷嗷待哺的贫苦百姓。

    最后,一把火将县衙烧了,将县令丁大志的府邸也烧了。

    他站在台上,台下是成千上万举着火把的穷苦百姓,县太爷丁大志五花大绑,跪在他身旁,身后不远处,是县衙熊熊燃烧的大火,火光照亮了他的脸,丁飘蓬道:“乡亲们,今天,我们扬眉吐气了,多年来,麻城的百姓受尽了官府的欺压,尤其是受尽了那个姓丁的县太爷的欺压,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今儿个,姓丁的狗官,该为他所做的一切,付出代价了。”

    说完,他拔出长剑,向丁大志的脖子上砍去,血光飞溅,丁大志的人头扑嗵一声,掉落在台上,丁飘蓬抓起县太爷的人头,高高举起,道:“看到了没有,今儿晚上所有的事,都是我一个人干的,跟旁人无干。我叫丁飘蓬,小名阿四,若是官府追查下来,所有的事都往我身上推便可,跟大伙儿毫不相干。那些狗娘养的衙役捕快,若是有种,就该来找我,若是乱咬乱攀,小心他的狗头。等一会儿,狗官丁大志的人头,我会挂在南门的城楼上示众,半个月内,不准摘下掩埋,告诉他的家人和亲戚朋友,告诉新来的县令,若是胆敢提前摘下人头,老子同样会要了他的狗头。乡亲们,你们说,好不好?”

    乡亲们齐声欢呼:“好!”

    县令丁大志血淋淋的人头,果然在南门城楼上整整挂了半个月。

    从此,丁飘蓬的侠义之举,传遍了大江南北

    马车在去大理的路上辚辚而行,丁飘蓬叙述着自己的身世,时而悲痛欲绝,时而义愤填膺,他几乎已经忘记自己身在何地了,他也已经忘记,自己要去干什么了。

    柳三哥道:“从此,你的名字就传遍了江湖,做了许许多多侠义之事,成了人们心中的传奇英雄。”

    丁飘蓬道:“其实,有许多案子不是我干的。人们找不到作案的人,就把那些事归到了我的名下;也有些案子,当事者怕惹祸,就留下了‘作案者丁阿四,与旁人概不相干’的血字,自然账又算到了我的身上。还好,那些血案,杀的都是民愤极大的贪官与恶霸。我担着就担着,在人前一口应承,从不推委。不是为了求名,是想为作案的英雄担待罪名,好让他过个安生的日子。”

    柳三哥道:“好样的,兄弟。这‘飘蓬’的名字是你自己取的,还是令尊大人取的?”

    丁飘蓬道:“是爹取的,在生我的那天,爹写了首诗,其中两句是‘即或身世如飘蓬,不改痴心为苍生。’他自认为是佳句,非常得意,就把我的名字,取做‘飘蓬’了。”

    柳三哥道:“你爹的名字取得真好,贴切。”

    丁飘蓬笑道:“爹是丁家村最有学问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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