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卷 春生之卷 风起篇 第二十章(第2/4页)  不畏也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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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能说服其余的俘虏呢?

    效果显而易见的好。

    当小个子往第二个人身侧一站,还什么也没问呢,那人已经吓的语无伦次。

    然后他径直踱步到男仆役面前,却也再没听到如杀第一个人时那样夸张的声音,那四个扛矛护院就这样无声无息的死掉了。

    这是一伙真正的战士,因为他们都非常爱惜自己的武器,在战场上能依靠的一是手中的武器,二是自己的战友们,故而对自己安身立命的武器是十分仔细的。

    而战士们用来杀敌的刀既不是肉铺里剁肉的刀,更不是砍柴的柴刀,是不可以那样砍剁的,否则很容易就会卷刃或崩掉。技艺娴熟的战士杀敌时便如庖丁解牛,能游刃有余的切断敌人的血管,既不会用蛮力也不会弄一身的血污。

    小个子虽然对此已经习以为常,可是心里也仍然很得意,他得意的不是死了四个人,而是自家兄弟这份技艺,他与有荣焉,不由得暗暗点头。

    站在男仆役面前,简直鼻子顶着鼻子,看着这个一脸褶子的人对着自己一脸谄媚的样子,想要低头哈腰却又碍于脖子上的桎梏而无法做这个动作,那模样看上去十分可笑。

    “说吧。”

    小个子表现的有点不耐烦,这语气可把男仆役吓了个半死,他察言观色的本事已经炉火纯青,即便是灯笼的光线微弱,他也还是能够捕捉到面前这个掌握自己生死的人的面部表情,那是一种怎样的表情呢?

    毫无表情,非常冷漠。

    自从扼住他脖子的手松了松,自己又“活”了之后,他就开始全力以赴的观察着周遭的人,小个子的一举一动他都不放过,当第一个人被杀时,他吓得尿了,可是随着其它四个护院一个个被杀死,一股心气蓦然而出,他又不害怕了,因为他发现了一线生机。

    “英雄好汉,爷爷,小人知道马宝所在,小人知道。”

    他迫不及待的说着,音调尖锐。

    “讲”

    这区区一个字似乎给了他莫大的鼓励,他感觉全身都充满了力气,心里那根弦似乎都要绷断了,竹筒倒豆子似的全倒了出来。

    原来,这人是马宝府上的管事,乃是“棒子”,一个火者。

    “棒子”即高丽国中贱民称谓,而火者则是指的阉人。

    为何马宝家有阉人?这要说到此时的习俗。

    元朝向来有高丽宦官弄权的传统,如当今元帝,先后擅权的两个大太监都是高丽人。一个是元帝的高丽皇后奇氏起用的高龙普,一个是朴不花。因此大批高丽低贱c残诈之徒,往往挥刀自阉,寄侥幸入宫得帝宠。然而自阉的人实在太多,能进宫者十不有一,大部分进不了宫的,生活悲惨,本地活不下去,便到处游荡,以他人对自己残缺身体的好奇来谋生。

    再者,许多大户人家都以有高丽侍婢为荣,这也成了很多高丽人在中国最好的出路,“高丽女白皙而美,婉媚,善事人,大胜中国”,“京师达官贵人,必得高丽女,然后为名家”,“北人女使,必得高丽女孩童。家童必得黑厮。不如此,谓之不成仕宦”。元人诗云:“恨身不为高丽女,车载金珠争夺取。天下承平近百年,歌姬舞女出朝鲜”就是说的这种时俗。因着高丽女在中国很吃香,她们的亲朋好友也跟着沾光,包括阉人。

    如此种种,加上元廷不禁民间使用阉人,也就顺带着使这些阉人火者在中国得以有条生路。

    马宝府上有不少高丽女和火者,这些阉人原来在高丽处于社会最底层,地位仅相当于可以口吐人言的牲口,比如说话这个仆役,原来在高丽活得连条野狗都不如,可是当他来到中国,尤其是摊上了个好妹妹做了马宝的小妾,于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他的地位便青云直上了,当这些社会底层的人翻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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