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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天的深川依旧醒来的很早,远处的海风还未轻拂到岸边,睡梦中的人们早已起床开始奔波在街头。

    这是一个分辨不出四季的城市,穿着羽绒服的老人们在健身广场不停扭动着身子,而一身衬衫打着领带的年轻人此刻正夹着公文包匆匆赶在上班的路上。

    一身职业打扮的刘倩,正啃着蛋糕,漫步在去公司途中。这条路已经被她走了不知多少遍,日复一日,已经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

    那些从未改变过的店铺,面带微笑的老板,还有街边小贩的吆喝声,甚至街边的花花草草,一切都那么让人难忘,早已经深深印在她内心深处。

    “张婶,今天拿到水仙花了呀?”她走到路边花摊停了下来,小心用手抚弄着刚张开的花瓣。

    “刘倩,你又来看花了呀,每次你来看过第二天花都会开,看来你很讨花儿喜欢哦。”叫张婶的女人一边忙摆摊一边微笑着给刘倩搭讪。

    “是吗张婶,那我就拿走了不谢。”她一边说一边故作搬花模样,张婶见了赶紧一把抢过,“你这丫头,就晓得欺负张婶。”

    哈哈大笑的刘倩放下花盆,冲张婶做了一个鬼脸说拜拜,转身继续向公司走去

    这个城市有她太多的记忆,多到已经记不住老家麻辣的味道,甚至儿时吃红薯时的模样。

    不管刮风下雨,还是酷日当头,她几乎都会准时出现在上下班街头。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这里的人们早已记住了她的笑容,而她也早把自己深深融入进人群中间。除了家乡话,普通话,她还会一口流利的白话。

    十六年,对的,她确认了一下。自己来到这座城市已经十六年了,五千多个日日夜夜,岁月早已把她从一个花季少女打扮成了成熟知性女人。

    “唉”!她叹了一口气,可惜至今还是独自一人,家里的弟弟早已成家,昔日的同学也为人父母多年。是呀,她也该回去了,毕竟这里不是她的家。

    曾经的开心,曾经的泪,现在已经变得模糊陌生。她记得当年刚到这里的时候,和相恋的同学一起进入公司应聘,她被应聘了,而他被淘汰了。为了能在一起,他们选择了一起被淘汰。对了,那次还有陈晓霞,那个说话做事风风火火的小女生。不过她很快就回去了,而他们选择了继续留在这里打拼

    她的青春和美好早已奉献给了这座城市,她该回去了。可是,此刻又有了念念不舍,“真是一个多愁善感的女人。”她禁不住自言自语起来。

    打开手机,翻出相册,她把他的照片放大仔细看了又看,眼角露出幸福的微笑,“这个傻子,又憨又笨,怎么都教不聪明,不过用起心来很是讨人欢心,若不是这点可能早就放弃了,可每次看着他又傻又听话的样子,倒是让人牵肠挂肚。”

    想想自己还是胆大,为了他即将放弃这里的所有一切,如果回去了不适应,或者他对自己不好,那该如何是好呢?哎呀呸呸呸,怎么老往不好的地方去想,做人就得有点担当,选择好了的事情,不去坚持,哪能知道结果?

    最近他也不知道在忙什么,一天总是看不到人影,继续这样,自己真想放弃了。这个傻瓜口口声声说爱我要对我负责,却不知道我要的仅仅是安全感。

    “你让我安心,我才会无悔的飘洋过海回来陪伴你。”她似乎有些委屈,偷偷给自己嘀咕着。

    不行,要给他一点苦头吃!不然总当我不存在,不知道我这么远为了等看似虚幻的他,需要承受多么大的压力和无奈不行不行,他那么辛苦没日没夜的上班,还不是为了我。他就是不开窍而已,唉,算了算了

    转眼已经来到办公室,她打开热水器冲了一杯咖啡,不时和穿过的同事打着招呼。

    “刘姐早。”

    “你也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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