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百零四章 修炼——背石头跑步(第1/2页)  穿梭大千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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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葫芦也挺有趣的。”叶明看着虎头人手中的葫芦,微笑道。

    西游记中也有这样一个葫芦,是太上老君放丹用的。在西游途中,被金角大王和银角大王捉孙悟空,只要被叫之人回应一声,就可以被收入葫芦中,无论对方的名字是真是假,只要应了就会被收入其中。

    而龙珠世界的这个葫芦么?被叫道名字不回答才会被吸入,和西游中的正好相反,至于是不是名字真假可以避免,这还要看情况。

    而这个葫芦现在的主人和西游中的一样,也叫金角和银角。

    也不知道为什么叫这个名字,他们头上又没有角,倒是和身上的毛发有些关系。

    虎头金角身上的毛发是黄色的,和金色也搭上一些边,而豹子头银角身上的毛发是白色的,看样子是一头雪豹。

    银角笑道:“大哥,这下有美酒喝了。”

    “没错,等到明天中午,这小子就会化为美酒。”金角也笑道。

    “等等。”就在这时,一道声音叫住了他们两个。

    “嗯?”金角和银角十分疑惑,是什么人,竟然敢如此大胆?不知道我们兄弟两个是这里的地头蛇吗?这么嚣张的叫我们,你是想死吧。

    两人看向声音响起的地方,是一位相貌俊秀的青年,身着一件黑色长衫,精神抖擞。

    两兄弟紧张起来,这家伙一看就是一个练武的,不好对付。

    对视一眼,金角喝道:“嘿!你这小子,叫什么名字?说出来让大爷我听听!”

    金角看这人陌生,一定也是外来人,但又担心自己和银角对付不了这个家伙。

    更何况能够不动手就解决这个麻烦,这两兄弟也不会动手。

    青年正是叶明。

    叶明微微一笑,道:“我叫叶明,是一个武馆的馆长。刚才那个小朋友是我徒弟,放了他,可以留你们一命。”

    “好胆!”银角大怒,对金角道:“大哥,让他尝尝我们的厉害!”

    金角本来就做好了把眼前这个狂妄之徒收入葫芦的打算,立马就拔开了葫芦上的盖子。

    可是金角还没有来得及喊叶明的名字,一根红色的棒子就直接从葫芦里长了出来。

    “嘭!”

    一个小拳头实实的打在了金角的下巴上。

    “哇——”

    金角直接吐出一口血水,身子向后倒去。

    孙悟空在空中连翻了好几个跟斗,稳稳地落在地上,手上拿着如意棒,眼神犀利。

    “喝!”孙悟空直接一个跳跃,如猴子一般跃到空中,一棍朝银角打去。

    银角见状不妙,想要直接躲开,可是他怎么可能躲开?

    孙悟空的如意棒仿佛长了眼睛一样,直接打在银角的脑壳上。

    银角直挺挺的倒了下去。

    两个兽人被孙悟空打翻,孙悟空vs金银两角,孙悟空胜利!

    叶明也不插手孙悟空的战斗,只是等他们结束后,把葫芦收到手中。

    “这个葫芦到有些意思,可以改造一番,成为像西游记中那样的葫芦也不错……”

    叶明拿着葫芦,离开了人群,而村民们却十分高兴,压迫他们的魔鬼已经被打败了,是孙悟空这个小孩打败的。

    “好厉害的小弟弟!”

    “以后不用再给这两个混蛋粮食了!”

    “再也不用心惊胆战了!”

    “他是我们的英雄!”

    盛情难却,孙悟空被村民们挽留,叶明等人也待了几天后才出发准备回到精武门。

    “这就是精武门么?只是一个不大的房子。”布玛看着中国风的建筑,撇嘴道。

    对于布玛这个胶囊公司的富家女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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