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明做事情无疑是极为认真的,他扮演东州基地市来的转校生方日月,就真的当做他自己是一个血与火之中挣扎生存下来的凶狠的家伙了。
他走在路上,迎着周围人怪异的目光,却露出桀骜不驯的神色,看到青春靓丽的女孩就会吹口哨,看到怒目而视的目光就会挑寡挑衅,回以不屑,肆无忌惮,态度嚣张,有些炮仗脾气的路人差点揍他。
方明此时的心情是十分舒爽的,哇,原来做一个凶狠的家伙这么爽,心底里平素只能偷偷的想想的事情,可以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而可以用诸如“那有什么,我现在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只有好人才需要克制本身的想法而不去做”、“傻子才克制心中的想法,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反正没偷没抢没做恶”、“老爸都不让做一个好人了,我干嘛自找没趣”之类的心思当做借口,变本加厉的行使,姿态肆意,神情张狂。
况且,只是玩世不恭,一种处世态度而已,也没真的犯着谁,顶多是路人看他的样子不正经会很不舒服,对他怒目而视而已,又不会真的掉几根毛,怕个屁。
哎呀,连心中的话都这样肆意了呢,不想多管,反正不需要做一个好人,不做坏事不就可以了?
方明心理活动十分剧烈,脸上露出肆意的微笑,他想着一个从血与火的战斗中生存下来的人,一定很渴望和平吧,一定很珍惜这样的生活吧,那是怎么样的一种微妙的心态呵?
方明带着三分玩世不恭的笑容,六分洒脱,还有一分说不清道不明的神色,略有些怅然,又有点惆怅,更多的却是对和平的渴望和感怀。
这样洒脱不羁,玩世不恭,又显得落寞和光明的瞬间,把一些路过的女孩都看呆了。
原本方明不自觉的就会正气催逼,方明无论怎么掩饰,怎么扮演,都扮演不了一个真正的恶人,因为他的本质是好的,这就无法掩盖,无论他扮演的多么凶恶,眼神中透射的善不会改变,心不变,人就不会变,他的气质散发出去,就是正气。
方明无视这些女孩的异样神情,也无视好些的向他走来的脚步声,他嘴角带着淡淡的微笑,叼着一节草芽,双目半睁半闭,头颅微扬,一手插兜,一手耷在肩膀上倒抓着外套,阳光打在白色的校服里衬上,竟然让他的神情染上了一丝神圣。
“咔嚓!”
方明走过一个不经意的转角,带着若有若无的笑容转身,这很难以用言语去概括出来的神态,便被一位摄影师用手中的相机,忠实的抓拍了下来。
方明的笑容怔住了,他对相机这种东西是有着后天的恐惧的!
方母李剑梅在他年幼的时候,一段时期是有一个嗜好的。
嗜好之所以是嗜好,正是因为做的十分频繁,才称作“嗜”。
那就是给方明“自拍”!
有过一段时间,方明每天的生活,就是不断的把昨天的照片从墙上取下,再把这一天的记录全部换上去,然后在方母的陪同下,全部看完。
那段时间,方明十分邋遢。
方明想到母亲的苦心,想到那段时光,不自觉的又露出了笑容。
“咔嚓咔嚓!”
喂喂,够了喔!才不想要再听到这样的快门声!
方明的目光带着一点凶狠,闪烁着向声源看去,不由有些呆住。
这是一片深广的墓园。
这本是方明的目的地。
这当然没什么,让方明呆住的不是这墓园,而是墓园中的人。
一位年龄和他相仿的女孩,在十七八个幼童之间,蹲着,正用手擦拭一个幼童脸上的眼泪,她并不好看,有些面黄肌瘦,但那专注的神情,温柔的神色,真诚的笑容,透出的是纯粹的善,这给了方明一些极致的触动。至于一旁的摄影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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