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488.白首之约,共盟鸳鸯(下)(第1/4页)  逃宫弃嫡(下部)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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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为防盗章  “以新丰酒著称的丹阳黄酒当用羊脂白玉杯, 因为有酒仙太白诗赞,‘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可见这玉杯能更好得添此酒之色”

    “杏花村的汾酒历代闻名,以清香著称, 这样的酒当用金樽饮之, 正好应了那句‘骏马迎来坐堂中, 金樽盛酒竹叶香’”

    “桂林三花酒作为米酒中的代表, 酒质晶莹c蜜香清雅c回味怡畅。当以琉璃杯饮之, 据说此酒轻摇便会泛起无数泡花, 晶莹如珠, 质佳者, 酒花细c起数层, 如此盛在透明的琉璃杯中观赏,方可见其佳处”

    “至于饮葡萄酒嘛, 当然要用夜光杯了, 古有诗云,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 据说葡萄美酒盛入夜光杯之后, 酒色便与鲜血一般无异,饮酒有如饮血,足显男儿的壮志豪气”

    因为中途一直无人打断的关系, 所以陶沝也就滔滔不绝地将自己以前所看到过的各种酒器论都一一道了出来, 而其余三人也由最初的漫不经心到最后听得渐渐入迷, 待到陶沝说完,九九等三人看向她的眼神也变得和刚才完全不一样了。

    这次还是八阿哥首先开口:“没想到九弟妹竟对饮酒之事如此有见地,你当真是一点都不会喝酒么?”

    “自然!”陶沝没有错过对方此刻眼底暗藏的那抹异色,赶紧抢先一步为自己撇清干系。“八爷有所不知,这些饮酒论其实是董鄂曾经听几位老先生聊天时说起的,觉得有趣便记下了,现今也不过是拿来卖弄一下而已”她笑得坦然,“论酒的这几位先生都是真正的文人雅士,可惜董鄂就是不折不扣的大俗人了,如若换作董鄂的话,估计什么酒都会选用夜光杯来盛,因为它最值钱,也最好看,即便不喝,光是摆在那里也足以令人赏心悦目”

    “噗——”乍听到最后这句话,一旁的十阿哥顿时没忍住,当场笑出了声,他有意无意地瞟了九九一眼,语带调侃道:“我刚想称赞九嫂是个风雅之人,没想到最后竟冒出了这句自嘲,真是让人想夸都夸不出来了”笑罢,又转头看向陶沝,带着三分笑意七分正经:“九嫂最后这话说得太煞风景了,哪有人自己揭自己的短的?”

    “自揭短处总比被别人揭出来好吧?”陶沝丝毫不以为意地冲他摊手一笑,“万一有人真因此误信我是个品酒高人,找来一大堆杯子请我去品酒论酒什么的,那我岂不就彻底闹笑话了?所以,还不如一开始就先行挑明——”停了停,她像是自言自语一般地继续补充道:“不过,像这种文人雅士并不多见,真要收集这么一大堆名酒和酒器,估计还是很有难度的”

    她这句话的声音虽不大,但坐在旁边的三人却都听见了。八阿哥先是愣了愣,随即笑而不语,默默喝下一口酒。十阿哥却是忍不住插了一句,“的确是麻烦了点,不过”

    他的话才说到一半便笑着噤了口,转而看向身旁的九九,九九却仿佛压根儿没注意到前者的目光,自顾自地仰头又灌下了一杯酒,这才出声感叹:“幸好爷家底不薄!”

    嗨?!陶沝立即觉察到他这句话的言外之意,嘴角顿时抽搐不已:“你该不会真的打算去把这些酒和酒器都弄来吧?我这可都是道听途说,当不得真的!”

    九九挑眉斜了她一眼:“既然说得有理,那未尝不可一试?偶尔附庸一下风雅也不错!”

    “可是——”陶沝下意识地想要打消对方这个劳民伤财的念头,“光有上好的酒和酒具,也并非就是风雅,对于真正的风雅之士,选择饮酒的环境和酒友也是很重要的,就连喝酒的方式也会格外挑剔”

    “噢?”十阿哥又及时跳出来插嘴。“这话怎么说?”

    “喝酒要挑环境氛围这个道理,想必三位爷都懂,气氛好才能更好地细细品味美酒的滋味,如果周遭声音犹如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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