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74章 以笔筑梦(第1/2页)  都市妖孽邪医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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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晴雪一愣,微微浅笑,说道:“荣幸之至。”

    她身穿一身紫色礼物,款款向前,如同那画中仙子,款款而来,优雅不凡。

    佳人研墨,素手添香。

    叶辰握住笔,沾了沾墨汁。

    望了夏晴雪一眼,深情款款,信笔而书。

    这一刻,他卸下了所有武装,如同一个与爱人归隐的隐士。

    两人日出而作日入而息。

    温柔似水。

    再高傲的女人,见了叶辰如此模样,也不禁怦然心动。

    台下的众名媛们,也纷纷绽放了心中的花朵。

    而陆云绯则是看得痴了,她不是第一次看叶辰写字。

    但是,上一次和这一次完全不同。

    那次,如同战神临世,她看到的,是一个一言为天下,欲与天公试比高,可望而不可及的杀神。

    虽说伟岸无比,但毕竟不是一个女人心中所求。

    而此刻的叶辰,却是完美地契合了她心中情人的模样。

    醉卧美人膝,醒握杀人剑。

    何等的完美,何等的醉人。

    如果叶辰是一壶酒,那么她陆云绯,甘愿醉生梦死。

    那刘杰的小叔看着这一幕,一双美眸如水,荡起丝丝涟漪。

    于是,叶辰落笔了。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字体不似《不第后赋菊》那般笔走龙蛇,气势煊赫。

    这一次,写的是行楷。

    “这是《击鼓》?”

    “没错,《国风·邶风·击鼓》,这次是诗经,虽说是战争诗,但说它是爱情诗也无妨。”

    “不愧是书道至圣,果然不凡。”

    “可惜,和《不第后赋菊》比起来,却还是有些许差距。”

    “再看吧,我相信叶圣。”

    一众书法家,纷纷开始议论。

    叶辰丝毫不受干扰,一段写完,笔也不停,继续写着。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一口气连书两段,然后叶辰便停笔了。

    一众书法家开始慌了。

    叶辰这三段话,虽说放在平日,已经是当时名作了,但是,和《不第后赋菊》比起来,却是异常平庸。

    难道

    叶圣他不擅长行书?

    “怎么办?行文已至中期了,也不见出彩之地。”

    此言一出,众人尽皆沉闷,缄口不言。

    而刘杰则是嗤笑出声:“哼,这就是所谓的书法至圣?”

    “这小子果然不行了。”周凌风和百里长东相视一笑,说道。

    “小子,别丢人献眼了,快滚下来吧。”百里长东直接嘲讽道。

    此话一出,洛晓朝直接便不能忍了。

    “王八蛋,有种你上试试?你要是能有十分之一的水平,我洛晓朝直接给你跪下。”

    “我不行,但我偏不上,有种你打我啊。”百里长东讥讽道。

    “废物。”洛晓朝骂道。

    一众嘲讽,叶辰充耳不闻,他现在眼里,只有夏晴雪。

    “老婆。”叶辰说道。

    “我在。”夏晴雪柔声道。

    “且看。”

    说完,叶辰便提笔再书。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一段写完之后。

    众人窒息了,安静了。

    仿佛空气变作了固态,使得他们呼吸不畅。

    之前那看似普通的文字,加上这一段时候,瞬间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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