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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时辰之后。天色虽然依旧明亮,但日已西斜,时近黄昏。

    “将军,代郡的胡儿固然凶横,但未必都是强盗贼寇之流。比如这勃蔑部,虽说与贼寇勾结,但毕竟不曾与我们敌对。我们就这么不管不顾地杀上前去?这样蛮横的动作,只怕反而会激怒那些胡人。”丁瑜嗡声嗡气地询问。

    丁渺瞥了他一眼,挥挥手,号令百余名策骑紧随在他的身后的部下们加速前进。他沉吟了片刻,严肃地道:“丁瑜,你如今已是个队主了,是能够统兵千人的军将。你这厮须得长进一点,不要像原来那样只顾埋头厮杀,而是要学着想明白事理。”

    身为晋阳军中公认从不操心想事的人,丁渺难得这么说话。而丁瑜无辜地道:“将军,我在想了。想不明白才问你。”

    丁渺不禁翻了个白眼。以骁勇善战而论,他在越石公麾下是当之无愧的第一,而且更以性格跳脱著称,但若真将这位谯国士族子弟当作寻常粗猛军汉,那可就大错特错。在直爽到近乎莽撞的外表下,丁渺同时也具有细密的心思,只不过很少显露罢了。

    “之所以遣人四处散播商队行经的消息,是为了调动贼寇。当那些胡儿们倾巢而出的时候,就注定了他们丧失了严阵以待的地理优势,从此只能追在我们屁股后面吃灰,哈哈哈”

    丁渺前仰后合地笑了半晌,继续道:

    “我们本没打算将劫掠商旅的罪名扣在胡儿头上这帮胡人数十年来劫掠的商旅早就超过了百支,每个人的手上或多或少都沾过血你觉得他们会在乎这点罪名么?其实,谁来抢劫商旅无关紧要,勃蔑部是否与豆卢稽部勾结,也无关紧要;哪怕这些胡儿突然都变作了行善积德的好人,我们也照样会放手大杀。”丁渺拍拍横放在马鞍前的双铁戟:“凭着这个,我们说谁有罪,谁就有罪。只要动作够快,谁都阻止不了我们!”

    丁渺沉声重复了一遍:“你明白么,我们的动作要快,这才是关键!”

    说话的片刻功夫,百余骑已越过一片蓬篙遍地的荒野。向前方看,是一片小小的经过开垦的农地,田地中零散地分布着不少农人,而田地的中央有座简陋的村庄。代郡的杂胡部落有许多已经入塞数十年之久,在与汉人互相交流的过程中,他们中的许多部落也逐渐接受了定居耕作的生产方式。比如眼前的勃蔑部,耕作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取代了畜牧,成为整个部落的支柱,而他们所居住的也不再是穹庐,而是与汉人一般无二的木质建筑。

    “走!我们过去!”丁渺号令道。

    上百骑穿着从豆卢稽部马贼身上缴获来的衣甲,直接横穿田地。有不少农人诧异地抬头来看,发现是熟悉的装扮之后,重又俯身伺弄庄稼。

    靠近村庄不过里许左右,有一道木栅拦在道路正中。一名赤裸着上身,斜披皮裘的中年人手持猎弓站在木栅前,警惕地望着急速驰来的骑队,用鲜卑语大声呼喊着什么。

    丁渺稍稍放缓马速,令道:“拔列疾陆眷,你去。就说豆卢稽已经抢到了大笔财富,我们是来传信的。”

    拔列疾陆眷正是那名率先投向晋军的鲜卑少年。他应命而出,亲热地大声喊叫着,一马当先向前。

    随着他的话语,那中年人的神情明显放松了,很快就垂下手中的弓箭,大笑起来。然而随着骑队持续接近,他终究还是发现了什么。毕竟整支骑队中除了拔列疾陆眷等少数人以外,大部分人的形貌c气质与北疆马贼差异极大。

    但已经迟了。丁渺正纵马从他身边掠过,随手提起铁戟敲了下去。沉重的铁戟将他的头盖骨猛地敲碎,就像是敲碎一枚瓜果。随着“砰”地一声闷响,那人的鲜血和脑浆喷涌而出,软软地摔倒。

    以丁渺的动作为号令,上百名骑兵同时举起枪刀,加速冲击。简陋的围栏根本起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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