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对手。她原本想帮乔老二一把,没想到顾瑾臻先她一步,把什么都安排好了。
至于李四知道的那些,比如关于裘鸿的事,关于乔琳梓转移了李家的药材和钱财的事,都是顾瑾臻透露给李四的。
不,不,不,顺序应该是这样的。
最先找到李四的,是顾瑾臻的人,在顾瑾臻的威逼利诱和保证下,李四才成为漏网之鱼,被乔老四找到并关在了库房。而后,得到消息的乔老二劫走了李四,才有李四在公堂上做污点证人这一幕。
至于乔老二是从哪里知道的?
当然,还是顾瑾臻。
不过,单凭李四的片面之词,还不足以定乔琳梓的罪,那么,接下来乔老二要怎么做呢?
乔老二怂恿李睿的事,她是知道的,就是不知道李睿什么时候到衙门去。
就在乔藴曦等着乔老二出大招的时候,李老夫人找到了证人!
这下有意思了。
李老夫人找到的证人,据说是个打更的。
命案发生的时候,他正经过那个院子,看到有人从院子翻墙而出。
至于为什么知情不报,打更人的说法也很中规中矩——他以为那不过是个入室偷盗的小偷,虽然事情后来闹得很大,可他一个孤寡老人,作息时间和常人相反,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外面的动静。
而据打更人的描述,官府很快就找到了对应的人。
那人本就是个地痞无赖,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的那种,有人给钱,他替人消灾。
至于死者,不过是他用强硬手段掳走,和李锐承放在一块,再一斧头砍掉死者的脑袋,把沾血的斧头印上李锐承的手印,完成雇主的任务。
拿了银子,买了酒,黄汤喝多了,一不小心说漏了嘴,后面的事就顺理成章了。
事情到了现在,太过顺畅,官差没查到的事,被李老夫人的人一查就查到了,聪明的人自然发现了其中的蹊跷。
可事实在那里,凶手自己自己也承认了,这是人命官司,谁会傻到主动承担罪名?
而凶手的雇主?
凶手也指认了是乔琳梓。
原本扑朔迷离的案情,就这么轻飘飘地结案了,众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结束得这么容易,先前一波又一波的悬念算什么?
闹剧算什么?
几个证人就能解决的案件,之前怎么不把人找到?
最可笑的是,这些人上来作证,并不是因为官差,是他们主动来作证的!
这是讽刺官差的不作为呢,还是褒扬这些人的自觉性?
皇朝的百姓还是很避讳和官府打交道的,更别说有觉悟到官府作证,虽然是人命官司,可没有涉及到自己,大家都是选择明哲保身。
虽然蹊跷,可每个人的证词都真实可信。
哪怕是在指认乔琳梓的时候,那人拿出的银票是乔家的,是乔老夫人给乔琳梓的。
大势已去,乔琳梓再狡辩,也不能自圆其说。
案件发生得惊天动地,结束得莫名其妙,可这一点也不影响百姓的兴致。
李锐承自然是当场释放,而乔琳梓则判了斩立决。
之所以这么干脆,实在是魏博君怕影响自己的业绩,朝中的审核已经开始了,这个案子对他的影响很大,没有结案,在他身上就是败笔,结案了,就是他的业绩,能在考核成绩上成为点睛一笔。
当然,文案也要写得十分出彩才行。
乔老夫人当场就晕过去了,看着乔家的人手忙脚乱,李老夫人只觉得扬眉吐气。
李锐承被释放后,并没有叫回两个儿子,不管李珏和李睿是不是他的儿子,只要是乔琳梓生的,他就不会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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