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67章 他就是你的,我也抢不走(第2/2页)  魔王的放逐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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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级:25

    类型:腕部

    属性:力量25

    敏捷25

    体力20

    附加:暴击10

    物理攻击20

    技能:无

    介绍:由天鹰王皮毛所化,具有一定的破坏力。

    看过属性,很明显是给敏捷系玩家准备的装备,尤其是天鹰脊刺,直把白天看愣,除了基础的力敏属性,居然是三条增加攻击速度的属性,这要打得多快?

    白天拿走天鹰护腕,把匕首交给林夜夜,说:“夜夜,护腕我先拿走,等你到了25级,我再还给你,至于这把匕首,拿去给它的主人吧。”

    林夜夜含笑道:“天哥哥,你不用那么客气啦,b一ss是你们杀的,东西当然也是你们的,不过,匕首的话,你们也用不到,那我拿去给小二,我的武器还是他给我换来的呢。”

    白天点了点头,没有解释,没有多说,继续去捡地上的物品。

    “天哥哥?你们真的认识不久吗?”苏灵沫疑惑道。

    白天回头,把另外件没用的绿装给过去,道:“你不一样叫我问号哥哥,称呼而已,不用那么讲究,喏,这个给你,别说我不给你辛苦费。”

    “绿装呀?”苏灵沫满脸的嫌弃。

    25级的绿装其实是不错的,但是和两件蓝装一对比,那就很渣了。

    “不要就还给我!”

    “我又没说不要,我给你加血也很累的,还有呦,蓝装属性你还没给我看呢。”

    白天把自己这边的护腕属性发到队伍,林夜夜听见苏灵沫说的也把匕首的属性发出来,队伍中的人都能看到。

    “到底是蓝装呢,比绿装强太多。”苏灵沫转了转水光色的眼珠,像狼外婆似的对林夜夜说道:“小夜妹妹,这匕首不如卖给姐姐我吧?”

    林夜夜忙摇头:“不卖的,我要送给小二。”

    “小二是谁?”苏灵沫愣问道。

    唐青睐嘻嘻一笑,抢着说道:“夜夜的男朋友!”

    林夜夜脸红道:“不是,不是反正是不卖的,我要留给我最好的朋友。”

    “好吧。”苏灵沫很失望,一把蓝色匕首就那样飞走。

    白天一面捡着剩余的物品,一面无语地说道:“拜托,你能有点高姿态么,弄得自己那边像是什么都缺一样,你们破邪不是成立好几年的大公会吗?不至于落魄成这样吧?”

    “你让我来,我抛下队伍就来了,还有什么高姿态呀!”苏灵沫翻了一个白眼,理直气壮地说道:“何况,我们的确是什么都缺呀,游戏前期谁不缺呀?人越多就越缺,你去问问天神和寒雪,看看他们缺不缺,但是呢,你来了我们就什么都不缺!”

    唐青睐立即表明立场道:“你别想,大白是我的!他才不会去你那里!”

    苏灵沫浅笑道:“你的,他就是你的,我也抢不走。”

    “那当然!”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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