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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一刀,谁叫自己赶时间呢?

    “行行,一百金币就一百金币。 ”

    谁知道令莫凡以及在场所有人都跌破眼镜的是,这个一脸木然的年轻人还要摇着脑袋,将那他根干得跟竹节一样的食指举得高高的。

    还不够!?

    莫凡干脆把一只鼓鼓的钱袋送到他面前。

    得到了莫凡的许可,年轻人慢慢的伸出手,用拇指和食指小心翼翼的在莫凡手里捻了一个金币出来,然后再指着身后地马车。 冲莫凡点了点头。

    就一个金币!?

    众人绝倒!周围的人们一个个嘴巴张得跟个鸡蛋大小,都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这个奇特的年轻人。

    别说他们不可思议,就是莫凡也好半天合不拢嘴。

    真是很有意思的年轻人!

    莫凡很喜欢他的诚实,就如莫凡很喜欢金斧头银斧头故事里的主角一样,于是他心里生出了招揽之心,反正也缺个赶车地,有这么好的部下。 不要还真可惜。

    莫凡把手中那把金币送到他面前:“我还缺个人赶车。 你干脆以后就跟着我吧。 每个月五十个金币,这些是预付地工资。 ”

    五十个金币!还有预付工资?

    这些是任何普通人都不敢想象的。 更何况是这些混迹于杂乱肮脏的集贸市场的穷人们,因此莫凡在等待着年轻人给自己回答的同时甚至都可以听到周围吧嗒作响的口水落地声。

    年轻人看了莫凡一眼,又上上下下把他给打量了一番,似乎在确认这个人是不是值得追随。 而被人盯着看的莫凡也配合地干咳一声,摆出很是优雅绅士的。

    良久,在莫凡期盼的目光下,年轻人点了点头。

    不知为什么。 在这刻莫凡有种心中的石头落地的感觉,这让莫凡很是纳闷。 不过直到很多年以后莫凡都会问自己,为什么当初就会感觉到这个小子那么有价值呢?

    因为这小子是个哑巴,说不了话,而莫凡当然也问不出他的名字,干脆就自己给他起了个名阿默。

    似乎对一切都无所谓的年轻人也没在意,只是把在和个新名字给默认下来,每当莫凡叫阿默的时候。 他就会回应一下,表示知道是在叫自己。

    一切都搞定,莫凡坐上吱吱呀呀地马车,后面还跟着二十个在市场上用数量惊人的金币拉回来的农民工,浩浩dàngdàng朝着服装店赶去。

    来到服装店,主仆二人将莫凡等人恭迎进来。 便赶紧开始了对马虎的改造工程。

    莫凡叫下一直呆在马车上的阿默跟着自己去房间里一起去试衣服,毕竟人要衣裳马要鞍,就算是赶车的也是得装扮装扮吧。

    经过一番装饰修缮,整辆马车简直是脱胎换骨,令人不敢相信这是那辆曾经呆在市场角落里地破旧马车。

    莫凡在镜子前欣赏着自己身上那件精心挑选的特别晚礼服,对于自己的造型感到很是满意。 一边的小伙计迪姆拿着个小本子来到莫凡面前问他那件新颖独特的礼服该叫什么名字(裁缝老店老板感激莫凡的知遇之恩,所以才把这件衣服的命名权jiāo给了莫凡),莫凡想也没想,脱口便说出三个字。

    歌神装!

    歌神装?

    迪姆一愣,不过没有多在意。 以为莫凡只是歌神发烧友才会蹦出这么个名字。 便将这三个字写到了他的小本子上。

    也许迪姆怎么也想不到,这件他们主仆俩曾经不敢示人的衣服成为了以后整个霍普大陆最流行的服装。 而这短短地三个字地服装名词也成为了大陆流行服装的代名词。

    莫凡见时间也差不多了,正打算出发叫阿默赶车出门。 可这个时候门外突然传来一阵嘈杂地呼喝声和脚步声。

    迪姆刚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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