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蕴藏着诸多暗示。
但我没有言破,更没有附和。
我们不疼不痒地聊了一会儿,金铃突然从自己的行李箱里,拎出了两瓶红酒。
她说:“一起喝一杯吧!”
我摇头笑道:“不敢喝了,喝一口就是一辆轿车,这也太浪费了!”
话虽这样说,但当金铃将红酒打开以后,我还是饶有兴趣地与她碰杯共饮。我突然觉得,红酒是一种很怪的东西,越喝,越觉得好喝;越喝,越上瘾。
没有多余的氛围,只有我们二人,就着果盘,喝红酒。
我们一直喝到凌晨两点钟。
金铃脸色微红,再次提出要跟我跳舞。
我婉拒,摇头。
大约到了两点五十的样子,我终于按捺不住困意,提出返回。
金铃提出让我在这儿住,我无心消遣,因此执意要走。
金铃把我送出酒店后,突然一下子从后面抱住了我的腰,情绪激动地道:“赵龙赵龙,能不能不走?”
我怔住,伸手抚在腰间她的纤纤细手上:“不可能啊!不走不行!”
我没解释原因,金铃也没再追问。
就这样,我返回了酒店,闭门,好好地休息了一个晚上。
次日凌晨,空气中夹杂着几丝凉气,我小跑着到了金铃下榻的河阳酒店。
这一天我带着金铃,将北戴河周边的旅游景点, 游览了个遍。金铃戴了一副深色的太阳镜,身背名牌包,气宇不凡,倾倒了不少擦肩而过的游客。
与金铃在一起,仍然感觉很惬意,很轻松。
金铃很喜欢鸽子,在鸽子窝,她与鸽子亲密接触,并亲手喂起了鸽子,小心翼翼,画面十分唯美。
我不失时机地掏出手机来,为她速拍了几张照片,效果还真不错。
当天下午六点钟,我坐着金铃的车子,返回。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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