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69章 狂徒(第1/2页)  霸王之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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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恶魔亲王在大笑不止。巨大的金属牛角盔在震颤,让金属牛角上穿刺着的带血丝骷髅头也跟着摇曳起来。

    “哈哈哈哈!马丁,你应该跟我杜特恩马科斯一道,来混沌阵营才对!我能闻到你身上神性的味道啊!破坏!毁灭!欢愉能承载如此多混沌神性的你居然是秩序一方的?不不不!你绝对是搞错了自己的位置!”

    马丁歪了歪头,没想到,血神恐恩的恶魔亲王居然是话痨?

    “人生的头六十年,我一直以西格玛教义克制自己。其实我只是为了向那些杀了我父母和女人,摧毁我所拥有一切的混沌信徒报复而已。”

    “在我老去的前四十年里,憎恨和复仇就是我生存的食粮。我不停杀戮,向混沌报复,即便如此,还是免不了心灵的扭曲。”

    “问我为什么?”

    “不是因为我不够虔诚,更不是因为我心中的邪恶,我的圣光强度当年绝对是最顶级的。纯粹是因为教义和规则束缚着我,让我无法用憎恶和复仇充实自己,甚至不能不顾一切地杀入混沌之地!”

    “我感到了饥饿,我讨厌自己的老迈,我渴望着风驰电掣的杀戮,比起驰骋战马更快c更迅速c不断加速。”

    “半吊子的憎恨远不满足,不完整的复仇不够美味。”

    “面对应当复仇的对象复仇时,我需要无限制地杀戮。”

    “对着应该报复的对象报复时,我希望不限制我的手段”

    “终于,我自己发现再也停不下来了。”

    “本应被润泽的心灵干涸c开裂,然后开始饥渴。”

    “永无止境,永无止境哦!”

    这个杜特恩说到这里时,马丁笑了:“所以你干脆投靠了恐恩?”

    硕大的牛角盔下,应该是一个狰狞而残忍的笑容吧:“对!当年我苦苦求了二十年都未能消灭的混沌氏族,在我投靠恐恩,成为混沌将军后的第一天就被我一口气全灭了。不论男女老幼,整整三万两千七百三十一人哦!”

    伴随杜特恩的话语,他身边一个混沌武士亲卫高高竖起了他的旗帜,那是一面有着一把象鼻斧,斧头锋刃下有着三个头颅的可怕旗帜。

    这象征杜特恩灭了三个混沌之民的氏族。

    马丁身边,三女同时倒抽一口凉气,这得多暴力多疯狂才能做到。

    鬼知道旁边的马丁就撇撇嘴:“切,区区三万人都好意思说出来?”

    一个响指,维摩那的后舱开始变形,从打开的空洞里升出一面金光闪闪的战旗金黄色的底色,正中间绣着金闪闪大爷引以为傲的ea乖离剑。而在旗帜下方并列绣着一排头颅:鼠人的c兽人的c斯林格人的c巨魔的c巨人的!

    这种用剑锋插着头颅的绣法,只有一个象征意义旗帜的主人曾经把一个该种族的氏族灭族。

    巨人c巨魔之类的稀有大型生物,有时候甚至一个就能当一个氏族。而兽人c鼠人的氏族,一个氏族往往都是几万号人。

    马丁还不知道自己一发爆炸就灭了一个鼠人氏族,反正系统提示他可以绣上去,他也不介意。

    不竖旗还好,一竖起旗帜,简直高下立判。

    恶魔亲王自认牛逼,也只不过是在混沌之地窝里横。哪里比得上马丁这样几乎是全混沌种族制霸?

    连杜特恩自己都愣住了,旋即他狂笑起来:“哈哈哈哈!你果然是天才!我更觉得你应该来吾主恐恩这边了!”

    “让恐恩哪里来滚哪去!我他妈就是看混沌四神不爽!”马丁傲慢狂放,直接开怼,这让周围众人都愣住了。

    连当年怼天怼地怼空气,杀谁都是一锤子的人皇西格玛都没有这么大口气。马丁区区一个连半神都不知道是不是的人类公爵,居然胆敢直接蔑视混沌四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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