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生活踏实,而曾海权也时不时地回去帮忙,两个远房亲戚也因为这件事关系亲近了起来。
最重要的是,经过那件事之后,曾海权开始注意锻炼了,在医院的时候他就经常在医院下面锻炼身体。所以现在小伙子是长得越来越精神了。
“没事,那天要不是你拖住了他们,可能我根本坚持不到我陆远哥哥来救我。”
林思雨对曾海权很显然非常感激,她虽然那天后来被打晕了,但是她非常清楚地记得在宋铎那个坏家伙快要伤害自己的时候,是曾海权不顾自己的危险冲了上来。
那天的曾海权,疯狂地像一只野兽,却是林思雨心目中最为难忘的一幕!
听到林思雨的话,曾海权也是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他的头上还留着一个疤痕,是那天被砸的,虽然伤口已经愈合。但还是留下了疤。
“原来那天救你的人是你哥哥啊,说起来我也要感谢那位哥哥呢,要不是他出手帮我,我可能早就被人打死在了后巷里。”
想起那天陆远犹如神兵天降一样出现在他面前。曾海权内心就澎湃不已。
那一刻,陆远强悍的实力完全征服了他,也使得下定决心要锻炼自己的体魄,这样自己才能不被别人欺负,也能保护自己想要保护的人。
“原来是这样啊,可惜我陆远哥哥最近很忙,经常不回来,等放假吧,我请你到我家里做客,到时候你就可以见到陆远哥哥了。”
说到陆远,林思雨就好像是打开了话匣子一般。
“是啊是啊,那位哥哥真的很厉害。”
曾海权也在不断点头。而且更让他有些稀奇的是,他为什么感觉自己好像和这个陆远哥哥应该曾经认识?或者说上辈子有过很亲密的关系一样呢?
菲姐农家说是饭店,但实际上就是室内大排档而已,能在这里吃饭的。要么就是没什么积蓄的,要么就是游街混混。
这不,在林思雨那桌,一个小混混喝醉了。跌跌撞撞地要去上厕所,结果却是撞到了林思雨他们的桌子。
啪!
小混混捂着自己的腰,冷汗直流,要知道这桌子可是实木的。他没有什么意识,直接拿自己引以为傲的大腰子和实木桌子相撞,自然是疼到骨子里了。
“特么地,谁个偷袭本大爷!”
直到这个时候,小混混还依旧在迷糊呢。
可是虽然他脑子迷糊,眼睛可丝毫不迷糊,那一双贼溜溜的小眼睛一下子就盯在了林思雨的身上。
虽然还只是初中生,但是林思雨的身体也是初有规模了,加上那可爱的脸蛋,一下子就把小混混的魂儿给勾走了。
“哇,多可爱的小妹妹啊,快给哥哥我亲一口!”
小混混倒是一点都不客气。噘着嘴就是要往前凑!
嘭!
曾海权当然更不客气,一脚便是将小混混踹倒在地。
“妈蛋!哪个敢踹老子?”
小混混倒在地上,被地上的酒瓶一扎,一下子大腿就出血了,一见血小混混就清醒过来了,一下子便是嗷嗷叫地站起来,怒视着曾海权。
“特么地,海哥谁敢动你?”
小混混这一喊,却是把后面一桌几个已经趴在桌子上的混混叫醒了,他们一个个身手麻溜地拿起酒瓶,恶狠狠地观望着四周。
“兄弟们,给我上!”
小混混听到兄弟们的吼声,一下子就来了底气,自己也直接抄起一个长板凳便是要砸向曾海权。
这一板凳要是砸下去,可是够曾海权一顿好受的。
曾海权毕竟还年轻,没有那股子狠劲,见到小混混的长板凳过来也是慌了,下意识地便捂住了自己的头。
嘭!
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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