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是这样说没错……」
「不过,这桩事件的凶手似乎有些不一样。肢解的尸体只要埋在郊外森林之类人迹罕至的地方即可,但他却刻意分别弃置在市区的运河里,感觉上与其说是为了藏匿尸体,倒不如说是希望尽早被人发现。」
警官舔着上唇,心想:真是愈来愈有趣的诱导!
「法兰克,你所说都很合理。课长在会议上也讲过同样的话,『凶手简直就像是想让尸体尽早被发现,也希望电视台或报纸能大肆报导,以便目睹社会的骚动』不过,我觉得这个看法不太对,如果凶手的目的确实是如此,他应该还有其他许多方法可以利用吧?丢弃在运河很可能需要一段时间才会被人发现,还不如弃置在广场或马路上来得快速。」
纳诺卡组长似乎想回答「我也不明白」,但最后仍未说出口,只是问:「警官的看法呢?」
「我的看法?这……我不知道。」史塔福特叼起一支烟后,将还剩几支的烟包丢给卷宗夹对面的诺纳卡。
「谢啦!可是,警官,你只说不知道,未免太无趣了吧?」
「关于这次事件,我目前还没有任何头绪,所以还是暂时搁下这个问题,让话题回到杀人凶手们为何老是喜欢肢解尸体上面吧!」
「好啊!是回到他们错觉这样比较容易处理尸体?」
「没错。若只考虑处置尸体的方便xìng,他们拿出锯子或切ròu刀之类的工具将尸体肢解之后增加尸块数量,这种形同自掘坟墓的行为是否正确应该有讨论的空间。坦白说,对他们而言,方便xìng之类的考量应该不是什么问题才对。」
「也就是说,因为过度憎恨对方,夺取对方xìng命之后,受到想继续攻击的冲动所驱使,才会毁损尸体?」
「或许是有这样的案例没错,这适用于全身留下数十处创伤的尸体。因为强烈憎恨而疯狂的凶手虽然会执拗地切割尸体,不过照理应该不会割断脖子或四肢。因为憎恨无法在肢解尸体的重度劳动之下持续。」
「哈哈,那的确是需要有相当耐心的麻烦工程,因此,凶手对被害者的憎恨极可能在进行作业之时便已消逝无踪。毕竟那时的脑海里会充满肢解眼前尸体所需的具体细节,譬如找到关节之后,如果不用力也没办法切断骨头,或是锯子会因为切割肌ròu而变钝,是否该改用斧头等等。也就是说,思考方面会受到影响。」
「你的想象力非常丰富,我们就从这里继续分析吧!只凭憎恨或激情很难肢解尸体,所以分尸杀人事件的凶手们应是受到某种不同类型的冲动所cāo纵,而且自己也无法回答为何会决定将尸体肢解。或许,那种冲动与残酷无关,更非出自冷血的盘算。」
「你是说,凶手本人也不知原由便握住了锯子或菜刀?」
「凶手可能是无自觉地这么做吧!不久,当头、手臂、腿部都已从躯体分离之后,才觉得『这样可以了』。至于是什么可以了呢?那就只能靠想象了。我们可以试着模拟自己正在低头看着已被肢解的尸体,我们会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太残忍而不自觉地掩鼻、移开视线吗……不,我倒觉得会有一种松了口气的解脱感,亦即,我杀害的人已经不在这个世间,被肢解后躺在这儿的并不是人类的尸体,而是某种其他的东西。」
诺纳卡没办法立即理解:「这连诡辩都称不上!一百个人中有一百个人绝对会认为,将被害者肢解至不chéng rén形的行为远比只是杀害对方还来得残酷dú辣,法律也是如此。将尸体肢解会减轻犯罪意识的这种狗屁道理根本讲不通。」
「所以,没有任何犯罪者会拘泥于这种狗屁道理!因为他们自己毫无自觉。借着将尸体肢解夺去其原本的人类形貌,也无法模糊杀人这件事实的轮廓,难道在这悲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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