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393章 胡灭唐的书法(第2/3页)  师母有个极品妹妹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就像久盼甘露的禾苗那样,话没说上三句,就拉着老秦去了书房。

    用了不到半分钟,以据说是王羲之用过的砚台,颜真卿后人所生产的狼毫,在薛涛都称赞过的洛阳纸上,龙飞凤舞的写下了四个大字:“高山流水。”

    然后,就像期待主人喂根骨头的小京巴那样,可怜巴巴的看着老秦。

    希望老秦能为他的字,而倾倒。

    据说,老秦当时左腿弓,右腿蹬,左手如探囊取物,右手如怀抱婴儿拿着那副字,仔细审视了足足五分钟,才微微闭上眼,嘴巴不住砸吧着,貌似品尝十年佳酿的酒鬼那样,用他独特的男低音说:“这字,要比屎壳郎爬的强了不止一倍啊。”

    那次要不是阿莲娜等人拉着,估计老胡俩人得打出真火来。

    来自老秦的残酷打击,并没有让老胡心灰。

    他坚信老秦是个睁眼瞎。

    要么就是嫉妒他,能写出一笔堪比王右军的字,显得老秦特别无能,这才故意昧着良心的说话。

    受挫后,老胡反而是越加喜爱练字了。

    几乎是到了痴迷的地步,可以不吃饭不睡觉不喝水,甚至都可以没有女人了。

    老胡这样努力,只为能有一天,他能把他一副在某拍卖会上拍出天价的字,狠狠砸在老秦的脸上后,再撕碎。

    他知道老秦除了酷爱美女之外,就只爱钱了。

    甚至有人曾经亲眼看到老秦在喝醉了发酒疯时,指着他那帮千娇百媚的老婆,嚎啕大哭,说他现在亏本批发美少妇,每个只需两万块,谁若一次性全打包买走的话呢,可以打八五折——

    一个人得穷到,或者说是爱钱爱到何种地步,才会说出这种绝情的话来呢?

    老胡懒得去管。

    反正他只要知道老秦是相当爱钱的就行。

    当着老秦的面,把价值巨万的字给撕掉,那肯定是比杀了他,还要让老胡解恨的。

    就为了这个伟大的目标,所以老胡才在“陪伴”贺兰小新时,每天坚持不懈的练字。

    每当练字之前,老胡都得沐浴更衣,净手燃香,站在书桌前闭目很久后,才会双目一张,用他那只可能更适合杀人的右手,一把抓起毛笔,笔走龙蛇,一气呵成。

    这些天来,他足足写了上千副作品。

    “这幅作品,带有不食人间烟火气息的飘逸。”

    这是老胡特意拿了最得意的一副作品,给小御姐看时,故意隐瞒作者是谁,只希望她在仔细看过作品后,才说出的心里话。

    老胡当然暗中大喜了。

    瞬间就觉得贺兰小新可爱了一万倍的老胡,还没等故作矜持的咳嗽一声,点名他就是这副字的作者呢,她又说话了:“直白的来说呢,就是写这副字的人,肯定是个百分百的傻缺。根本不懂得什么叫书法。估计他在写这副字时,脑子里是装满了大粪。唯有这样,他写出来的字,才不是人写的。纯粹就是个、咳,二叔,你家有熨斗吗?我的衣服有些皱,需要熨一下。”

    贺兰小新出身名门,从小就接受最传统的贵族教育,可谓是琴棋书画样样具通。

    早在她上初中时,所临摹的《兰亭集序》,就获得了全国少年书法大赛的特等奖。

    要不是她志在竭力帮贺兰扶苏,必须得走心机裱的路线,而是专心写字的话,估计现在早就成为书法协会的重量级人物了。

    所以由她来评比某个人的书法作品时,所给出的评语,就算不是权威的,也绝对是中肯,没有偏差的。

    只是她可没想到,那副被她骂了个狗血淋头都不如的书法作品,居然会是胡灭唐数年的辛苦结晶。

    直到发现老胡双眼中精光大盛,仿似要择人而食的猛虎后,她才立即意识到骂错人了——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