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真好。”
杨逍抬头,脸色平静的看着月亮,语气温和的说道。
她这是明显的睁着大眼说瞎话。
如果她说现在的天气真好还可以,可她说的是今晚。
今晚的天气真好吗?
就在半个时辰之前,还电闪雷鸣,雨如倾盆的。
杨逍睁着大眼说瞎话,是因为她心情不错。
嗯,真的很好。
就像去医院查体,说是得了艾滋,很快就会挂掉的某人,心中正惶惶的不知所措时,却被告知是误诊——她会在大骂医生一顿后,备感人生真美好。
伟大的王上说话了,展星神哪敢再哭,连忙点头说是啊是啊,今晚的天气,绝对是地球存在以来,最好的一次了。
杨逍淡淡一笑,低头看着她:“肩膀还疼吗?”
“不、不疼。真的,一点都不疼的!”
展星神连忙爬起来时才想起,她肩膀受伤了。
虽说伤口不是很深,可鲜血已经染红了她的香肩。
出了这么多鲜血,她肯定很疼。
只是再疼,她也要说不疼。
她怕说很疼后,王上会让她——以后哪怕胳膊被硬生生的卸掉,她也感觉不到疼痛了。
“唉,流了这么多的血,怎么会不疼呢?傻孩子。”
杨逍悲天悯人的样子,幽幽叹了口气,从口袋里拿出了几样小东西。
几个瓷瓶,还有一块白手帕。
手帕早就被雨水打湿,依旧向外散发着幽兰般的香气。
“这是我亲手研制的疗伤圣药,就你这点小伤,只需外敷一次就能搞定。伤愈后,还不会留下任何的疤痕。”
杨逍慢条斯理的说着,用展星神脱下来的旧衣服,随便替她擦了擦伤口周围的鲜血。
又从几个小瓷瓶里弄出些白色,黑色之类的药膏,在手心里涂匀后,方向展星神的伤口处。
展星神真想告诉王上,说她卑贱之躯,伤了也就伤了,留下疤痕也不会影响市容,还是别浪费王上亲手研制的灵丹妙药了。
她只想这样说,心里却不是这样想的。
因为她很清楚,王上说她的伤口敷上这些药膏后,会丁点疤痕都不留,那就肯定不会留一点疤痕——但这些药膏内,绝对会掺了对疗伤没有任何作用的其它药物。
比方,能透支女性魅力的红粉佳人。
可她不敢说出这些话,正如她不敢拒绝王上亲自为她包扎伤口的好意。
不然,王上会马上翻脸的。
想到自己以后很可能像花夜神那样,每天的某一刻都会接受残忍的折磨,展星神又想放声大哭了。
杨逍在拿白手帕给展星神包扎伤口时,看似很随意的问道:“你还记得,咱们小时候时,一起玩过的蛐蛐虫吗?”
“蛐蛐虫?”
心中悲苦的展星神,随口重复了一遍后,眼前浮现出了一种丑陋的黑色小虫子。
顾名思义,蛐蛐虫的外形很像蛐蛐,也就是蟋蟀。
蛐蛐虫是烈焰谷的特产,只能生活在阴暗潮湿的山缝里,没有翅膀,更没有蟋蟀才有的两根有力大腿,却能发出蛐蛐的叫声,故名蛐蛐虫。
这种终生见不得光的蛐蛐虫,除了能学蛐蛐叫之外,还有一个最大的特点,那就是把它的脑袋揪下来,肚子剖开,它依然能活很久。
这么好玩的虫子,哪个生活在烈焰谷的小朋友们,不喜欢啊?
那时候王上还没有这样可怕,只是个与展星神这样活泼的孩子时,她们就经常去轩辕神庙后面的山缝里,找这种好玩的蛐蛐虫玩儿。
把它们的脑袋揪掉,看谁的蛐蛐虫能活到最后。
等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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