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欢这种衣服?哪个女人会不喜欢这种衣服?”背景男嚷嚷起来:“还有,你难道知道她喜欢什么样的衣服吗?”
“我当然知道。====”杨奇没有再理背景男,而是对着陪同的店员道:“你们这儿有纸笔么?嗯,拜托拿一套来,水彩,借用一下,谢谢。”店员很配合,直接拿了一套纸笔来。笔是全套的专业画笔,配水彩,纸是标准尺寸的绘画纸。
“哦,杨大哥,还精通绘画?但婚纱可不是一般人能弄的,你真有把握吗?”“喂喂喂,杨兄弟,这里可是最专业的婚纱设计,如果没有两把刷子的话还是小心点不要丢人啊!”
背景男和背景女一捧一逗的在不停聒噪,杨奇却没有再理会他们。他左手自画纸上拂过,手部皮肤感受着纸面的干湿、粗细,那些纹理和质感被尽收心底。右手调和着水彩,水彩画,小学时候大家都学过,但真正的水彩画并不是小学涂鸦的水准。
水彩,比之油画来说,颜色更清澈、透亮。杨奇像是注视着画纸,又像凝视着远方。没错,就是要用这种透亮的色泽才能表现那种感觉。一种又一种颜色在调色盘中成形,杨奇的目光却悠远起来,好像所有的调色都是在下意识之中进行一般。
唰,自杨奇描出第一笔线条开始,他的眼前就再也不是画纸了。四周的婚纱店、围观者,都化作了白茫茫的背景。而在这背景中浮现出来的,是一些遥远的记忆。在这一刻。他即是在现实世界中作画。又是在回忆的场景中穿行。
2012年8月7日。他第一次进入呆子曦的寝室。那一次,是呆子曦安装网络,却傻乎乎的怎么都弄不好路由器。而当傻瓜奇进入那卧室的第一瞬间,扑面而来的就是——橘黄色。那是阳光穿透大落地窗帘之后的颜色。黄色的光芒,黄色的被单床单,还有那黄色的海绵宝宝抱枕,和一个被扔在角落里的悠嘻猴玩偶。
对了,桌面上还摆着个葡式蛋挞。也是黄色的。
“辛苦辛苦,来,给你个蛋挞犒劳一下!”呆子曦乐意拿出零食分享。
“嗯,好吃。”傻瓜奇说着好吃,其实他根本就没注意味道,而是全心与不听话的路由器作斗争。
“好吃吧,这是从永旺买来的,我觉得那里的蛋挞味道最好。”呆子曦头上的呆毛跷啊跷:“小弟啊,姐可是把我最喜欢吃的东西都让给你了,务必把网弄好啊。要不然姐今天就活不下去了!”
“就你还妄图当姐?”嚼嚼嚼,咕咚一口咽下去:“先把头上的呆毛顺下去再说吧!”
好吧。没记住味道,但却记住了你最喜欢吃的东西和中意的颜色。
所以,首先就是这明亮的黄色。
于是,黄色在纸面上铺展。
2012年8月12日,他第一次被拉去逛街买衣服。基本是个宅男的他,基本没和妹子一起逛过街。穿衣白痴的他,更是对衣服的世界完全陌生。但是那一次,却被生拉硬扯的拽到了一个新世界中。走在那大商场之中,当时的他堪称一片呆然,只能被领着无意识的乱跑。那些全部都是字母的牌子,对他这英语渣来说,更完全是天书。
呆子曦却宛如鱼游大海,舒畅自然。看到傻瓜奇一脸穿衣白痴的表情,这狮子座的女子瞬间找到了一个展示自己能力的舞台,于是滔滔不绝的开始介绍各大品牌的特点和优缺。
“买衣服,就是要有品味。看,那一种就太素淡,这一种呢就又太艳俗。哦,这个配饰不错,刚好提提神!”那是一条纱巾,主色调是各种深浅不一的红色。
所以,还要有这鲜艳的红色。
于是,红色也在画面上铺展。
杨奇手中画笔不停,心中的记忆也不停。自8月到1月,自夏天到冬天。从居家打扫卫生时的棉拖鞋,到大冬天呵着白雾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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