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到简思诚偷偷瞄向她乳沟和黑丝长腿的目光,还有当她凑近时简思诚急促的呼吸及绷紧的身躯。
她在心里暗暗偷笑,但是男人向来对能轻易得到的东西不懂得珍惜,越是得不到,越是想要。
林兰非常心机地在简思诚频频看她时,毫不留恋地款款离去,只留下空气中残留的玫瑰花香——那是林兰最喜欢的香氛,因为魅惑而浪漫,浓烈而腥甜,在男人面前,就如同女人袒露的胴/体一般张扬、无力抗拒。
林兰猜得没错,简思诚被他撩拨的心痒痒的,开始到处寻找她的身影,这时,林兰再假装不经意地经过,不经意地将手机掉落在地上,当她弯下腰去捡地上的手机时,又不经意地露出了雪白的大腿,还有藏在裙子底下的黑色蕾丝丁字裤。
这下,简思诚不止呼吸急促,连眼睛都直了。
林兰恰到好处地起身,又马上装作一副突然发现自己走光的样子,急急忙忙地哎呀一声,一张脸泛着红晕,害羞带怯地瞥上简思诚一眼,用小猫一样的声音问他,你什么都没看到吧?
简思诚当然说什么都没看到,这时,林兰傻乎乎地拍着自己胸口,说那就好,自己刚刚可是吓了一跳呢。
简思诚盯着林兰的胸口浮想联翩,但林兰却傻乎乎地好像什么都没察觉一样,冲简思诚一笑,便飘然而去。
空气中,再次弥漫着一股玫瑰的甜香。简思诚深深地嗅着,忍不住开始幻想林兰的身体。比起唐笑那时身上万年不变的橙花沐浴露味道,还有总是遮得严严实实,碰都不让碰一下的身体,明显林兰更有诱惑力。
但这个时候的林兰,对简思诚来说,仅仅只是充满了女性魅力而已。她的出现让他难以自持,但也不是一定要和她发生关系,身为富二代,他有一堆在外面花天酒地的狐朋狗友,虽然他总告诉唐笑自己几乎从不去酒吧这类的地方,实际上,几乎每周他都会和那群朋友们一起去酒吧或者KTV,叫上几个公主少爷又或者是外面的野模玩得昏天暗地。
林兰确实漂亮诱人,但这样的女人外面很多,简思诚想要的话,随便花点钱就能包几个一起玩一晚上。对于简思诚来说,唐笑是更适合娶来做妻子的,他暂时还不想招惹唐笑的闺蜜。
发觉了简思诚的退缩之后,林兰一面暗恨简思诚不给力,一面想尽办法地接近简思诚,并且打算给简思诚下点猛药。
这个机会很快就来了,林兰托人调查到简思诚常去的酒吧,在一次简思诚落单之时,故意装作喝醉酒摔倒在简思诚怀里。
简思诚抱起装醉的林兰出门,用西服外套遮着她的脸,将她放在了自己的车后座上。
那是林兰和简思诚的第一次,两人甚至没等到车开到酒店,就直接在车上干柴烈火了起来。
食髓知味,此后简思诚每隔一段时间就和林兰相约去酒店。林兰的甜言蜜语和床上技术让简思诚不能更满意,但即便如此,他对林兰的定位还是一个炮友。
他仍然坚定着以后要娶唐笑,一来唐笑的父亲是医院院长,唐笑在这方面也成绩突出,而林兰的父亲只是一个经营着小店面的小老板,林兰除了漂亮外也没什么可取之处,更何况,男人向来更喜欢贞洁的女人做老婆。
林兰大致可以猜到简思诚的想法,两人每次上床,简思诚戴套从不马虎,事后也常常会买一些名牌包包名牌手表送她,但很长时间过去了,他就是压根不提和唐笑分手将她扶正的事儿。
林兰不满足,于是,她偷偷在简思诚去洗手间时,用针戳破了几只套套。
一连几次,林兰终于有了怀孕的苗头。她试探简思诚对孩子的态度,得到了简家对男孩十分重视的态度。毕竟简思诚是简家三代单传的独苗,能早点生下个儿子,是简家人的一致追求。
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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