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对于大多数年轻人来说是一片广阔的天地,机遇,财富,欲望的丛林,我不太喜欢在白天出门,也总会下意识的觉得自己在从事着见不得光的职业。
事实上这与光也没太大的关系,阎王爷收人命也从不分时候。只是觉得夜晚让人觉得自在些,也让人更容易看的真实,或许我本身也是觉得灯红酒绿才是这个世界的真实。
我也会选择在夜晚出去游荡,像个无所事事的二流子,蹲在马路边看美女或是躲在某个视线开阔的地方喝闷酒,亦或是像现在这样在大排档坐到后半夜与老板扯皮。
他是个有意思的人,有着油腻的大脸,和被熏黑的双手,很愿意说,也很有趣。他就像这个社会所有最普通的人一样,落魄些,却也快乐的真实些。
今天他的生意似乎不错,脸被碳火也烤的通红,坐下来的时候眼睛里还闪着光,兴奋的搓着那双满是炭屑的大手。我抬眼望了下他,冲他扬了扬酒杯,他接过来一口就喝光了杯里的酒,冲我咧了咧嘴道:还喝着呢?
我没接话而是问了句:怎么,有喜事?
“嗯呐。”他笑的更开心了。
“什么喜事呀,我也好讨杯酒喝。”我也笑了笑点了支烟,深吸一口。
他用脖子上分不出色彩的毛巾擦了一下脸,张口道“这不是老姑娘录取通知书下来了么,咱们这出苦大力的人家出个大学生可不容易嘞,丫头命苦从小就跟着我没少吃苦,倒还真争气,我这在忙活几年等我这大姑娘一毕业,我也能沾沾光不是。”老板说的朴实,眼里却像中了大奖般骄傲的闪着光芒。
“那得恭喜啦,有个盼头终归是好的,来再敬你一个。”我提起酒杯递给他,他又一口喝了干净。
“天不早了,老板,结账吧。”说着我从兜里拿出钱,把兜里的五张红票都放在了桌子上。“余下的算我的礼份子了。”站起身点着了烟就抬腿要走。
老板一把拉住我“大兄弟,这可使不得,快收起来,这多那啥。”
“收着吧用钱的地方多着呢,那边又来客人了,忙去吧。”我挣了一下放下了老板的手,转身摆摆手,吸了口烟,就迈步向前走去。
夜是深了,这条不算偏僻的街道也渐渐安静,马路一直向前,十分钟的样子有个转弯,就在我要转过去的时候,我耳朵一动听到就在刚刚大排档那里似乎传来了一阵喧嚣,我回头望过去,抢劫么,我退了一步站定,光天化日么,哦是我忘记了,这是黑夜。
虽是深夜,大排档的人事实上并不少,抢劫的只有五个,此刻周围的人都开始快速的溃散,五个劫匪将刚刚的老板已经围了起来,我的脚步似乎也在考虑是否应该赶过去帮忙,或者说见义勇为,两秒的犹豫我开始快步向前跑去,我的双眼死死的盯住那几个人,好久都没如此快速的奔跑了,然而在远处的反射下,劫匪手中的匕首前探,一丝血光,似乎令我的眼前一花。
老板已经缓身倒下,仅仅还剩200米我竟觉得很无力,脚下的步子慢了下来。白刃进红刃出,几个劫匪愣了一下怪叫一声撒腿就跑,与老板撕扯的钞票扬的到处都是。最终还是来不及了么。
随着劫匪的逃走,街上的人开始聚拢,一分钟还是两分钟就围了一圈人,人们伸长脖子观望,离着刚刚好的距离。看热闹么,我轻轻的拨开挡在前面的人,一个青年似乎很不满的啧了一声,挑衅似得看着我,似乎是怪我阻挡了他什么有趣的事情,我看了看他,没说话径直走到躺在地上的老板跟前,俯下身,望了一眼,很不幸一刀毙命,刀子扎到肝脏,老板口中吐血开始吐着血泡,瞪大了双眼,终于不再挣扎了,手里死死的攥着几张钱。
我用手合上他的眼睛,嘴里叨念着,给他们不就好了么,非要这么傻么。不要命了么。周围的人越聚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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