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0438 何其熟悉的场景】(第4/8页)  明鹿鼎记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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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都不倒,针对的就是祖大寿!

    孙承宗点头:“巡抚大人说的不错,朝廷是没有拨发银子,辽东也有辽东的难处,但是有难处,就不做事了吗?难道只有今年才有难处?往年就没有难处了吗?你们说一说,近些年,大明哪年没有难处?”

    明朝收税主要为农业和商业商业主要分两种“过税”和“住税”也就是过境或者过关卡时收税这种税是比较低和出现的比较少,还有就是交易时货物储存要交一笔。

    农业税是很不合理的,虽然总体上来说他的税率在中国历史上比较低的但是江南地区却要征收重税。

    农业税的收入,在朱元璋时期占到国家税收的九成,此时可以收取农业税的土地总数,是中国历史最高,有850多万顷,比康乾盛世的最高水平640万顷要高得多。

    所以从明朝建立后开始,明朝的政府收入一度很高。永乐皇帝在位的时候,可以五征蒙古,大修运河,威服四夷,做成生前身后的帝王们都做不成的事,经济基础即来自于此。

    最致命的缺点在明朝特权阶层是不用交税的,权贵,士绅都不用交税。

    所以说全国的主要税收来源于中下层,于是许多地主乃至小民,都把田地寄放在有免税特权的地主家中,美其名曰为“寄主”,以用来逃避赋税。

    而后来明朝土地兼并严重,大量地主阶层兼并土地,他们拥有广袤的土地却不用交税,无地的农民,反而要承担苛刻的税赋,因此民变也就不断。

    到了明朝“弘治中兴”的时候,明王朝可以用来收取农业税的土地,已经由朱元璋时期的800多万顷下降到此时的400多万,足足缩小了一半。

    于是采取了很多的办法,从明孝宗朱祐樘开始,明朝主要是通过扩大税源,即向人少地多的湖广地区移民的方法来增加税收,对于要承担重税的江南地区,明王朝也一直在进行改革,通过减免税收流程,增加税收效率的办法,来尽可能地解决税收矛盾。

    到了正德皇帝朱厚照在位的时候,第一次开始大规模的征收海关税,对外国贡使来华贸易,也开始征收百分之二十的关税,但这些措施治标不治本。

    最后明朝嘉靖皇帝在位的时候,明王朝税收几乎到了“匮乏”的程度,北方蒙古部落不断侵扰,军费激增,南方倭寇不断进犯,东南的税赋大半泡汤,在这样的情况下,明朝只能不断在中路地区,尤其是江西、湖广地区增税,以及在西南地区把持贸易特权,通过与西南民族的“茶马贸易”来扩大财源,这样的方式只是拆东墙补西墙。

    为此出现拯救了几乎快“政府破产”的明王朝!

    其实早在此之前,一条鞭法就已经产生。

    最早出现在宣德年间的江南,只是当时叫“征一法”。

    明朝经济的重新整合,开始于张居正之前的隆庆皇帝朱载垕在位时期,当时主政的大学士高拱已经开始在全国进行一条鞭法的试点,河南、江苏、安徽,实行一条鞭法,几年之后张居正推广全国,已经是水到渠成。一条鞭法的着眼点,是明朝此时可以用来缴纳田赋的土地减少,且税收的名目多,给了地方官员贪污截留的机会。

    一条鞭法把所有的农业税,都统一成一样,化繁为简,折合成白银一次性征收,这样既能使小民百姓少受盘剥,也能将国家的税收效率发挥到最大。

    在一条鞭法之前,中国老百姓缴纳的主要是实物税,一条鞭法实行后,就变成了货币税,从经济方面来说,这不仅发展了国家的商品经济,也提高了货币流通效率。

    农业税的整顿并不是张居正改革的全部,张居正改革的另一个着眼点,是商税改革。张居正主张“农商并举”,他的方式,是减少税收环节,减免商税,增加税收的效率。一方面,他将海外贸易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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