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迹。根本上扭转了出口结构,基本上成了工业国。总的状况是出入平衡,只有1964年、1971年和1972年共超出五百余亿美元。成绩可观。

    台省出口所以发展如此之快,是因为有外销导向工业发展策略。此策略自1957年开始实行后,一直推行下来。其主要措施有六个方面:

    (一)放宽对工业及贸易的管制,加强鼓励出口措施。《奖励投资条例》中有范围广大的捐税减免,如所得税最高减至18%。免征所得税者,自免三年延长至五年。未盈余再投资和外汇收入之2%免税。加工输出及国内企业在外国的分支机构营业额免征营业税。用自家房屋、机械等者,免征户税。契税、印花税,则依规定免税或减税。生产用之机器进口税,可延期或分期jiāo纳。其奖励范围包括工业的各类项。

    1965年,台当局又修改奖励投资条例,凡合乎奖励标准之生产事业,减征盈利事业所得税10%。对基本金属工业、电机电子工业、机器制造业、运输工具制造业、肥料工业、石化工业,其公司于设厂之初投资资本额在新台币9000万元以上者,其厂房设备免征进口税。

    (二)实施奖励出口的外汇措施,大体如下:制造业的出口商,可按其外汇收入的某一比例,保留外汇,以便输入政府核准的原料;或者售与其他使用者。1964年以前的出口厂商,可按规定申请所需要进口原料外汇。而内销厂商申请进口外汇量则要受到某种限制。

    1969年,台当局又进一步提高结汇证的价格,并限制重要进口原料进口,只用于出口事业。使内销厂商向外销厂商购买结汇证;进口部分原料。至1970年,因外汇状况根本好转,才将此制废止。

    (三)实行外销退税制。1951年,台当局即开始实行外销退税制。以后,退税范围逐渐扩大。至全部外销产品。同时外销退税所需的业务费,外销期限和出口厂商申请退税的其它条件逐渐减少或改宽,以嘉惠于出口商。1961年又进一步简化手续。1968年,又设立十四家保税工厂和十九家保税仓库,受委托管理十三种主要出口货品。

    (四)外销低利率制:1957年7月,台湾银行界受贸易局委托,订定外销低利率办法。以低利率贷款作为“政府”奖励出口的措施。其规定是:短期外币贷款年利6%;短期台币贷款年利11.88%。向一般银行贷款,对民营抵押借贷者的利率为19.8%;信用贷款22.32%。至1962年,外销贷款利率又调高为7.5%。此利贷款,最初仅限于出口物品包装待运者。1959年至1962年间,又修正了具体办法,将贷款范围再次放宽,对主要出口物品在产、制、销各阶段均可申请临时xìng贷款。对有信誉的外销厂商,可按其实际成绩和计划申请贷款。

    (五)设立加工出口区:“政府”于1965年设立高雄加工出口区。1969年又于楠梓、台中各设一个加工出口区。出口区均由“政府”兴建标准厂房、电力、给水等各种公共设施和港口仓储设备,供出口商加工之用。区内事务统一、手续简化,如申请投资设厂、出口、进口、汇出汇款等,均比区外简便。区内外销事业,比区外的产业享受更多税捐减免。三处加工区内至1972年已有186家厂商从事加工生产。总雇员为五万余人。

    (六)“政府”辅导投资活动:主要是避免投资的盲目xìng和不合理竞争。为此公布了一些设厂管制办法,对于盲目设厂和不合理竞争者不准设厂。

    1965年“政府”又颁布《工业辅导准则》将设厂限制放宽。1962年,为鼓励提高工业生产中的本省自制成分的增加和提高制造水平,节省外汇支出,首先核定裕隆汽车公司自制计划为年10%,以提高自制率。1965年又先后指定提高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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