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6章 源溪镇(98)(第1/3页)  桃花源上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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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时光常常是小时候的,虽然爹娘不疼,可好歹也不会缺了一口饭。

    要是没有天灾和人祸,我可能真的会嫁给乡里最有钱最富贵的乡绅,做个小妾平妻,生个儿子女儿,然后五六十岁就这么平静的度过一生。

    那是最好的梦想,对于那时的我来说,过年也喝不上一口肉汤,却看着自己的小弟吃的膘肥体壮,却在论语书后偷摸的打瞌睡。

    小时候的人都很傻,也很纯良,不会摆着一张假面孔,事事都用粗糙的借口顶上,邻家的女孩子都喜欢用草绳将刚刚既肩的枯黄头发扎成稻草人似的草辫子,脏着小脸,春夏时节拎着一根还有青叶子的木棍,像一群淘气小子一样跑到河边搅和那本来就已经昏黄的河水。

    那时我们不会去管身上的衣服是否干净,也不会管手指之间已经梆硬的泥巴,却会趁着天气炎热,躲在树荫下纳凉的时候,说一说属于自己的小小梦想。

    那时的我不知道世界有多大,只晓得翻过这座山还有那座山,只晓得小镇子里有好吃的肉脯和穿着灰色细布的大家贵人,还有插在头发里的簪子,会在太阳下闪闪发亮,好看极了。

    我想着,若是长大了,我也能穿上细布做的衣服,头发里也有能在太阳下闪闪发亮的簪子,可能我这一辈子五十年,真是太值得了。

    祖母五十岁那年死去的时候,随着陪葬的不过也只是一根木簪子,也许上面有着村口匠师们雕刻的简陋花纹,但是我没有看清,我能记着的不过就是那根木簪子不会在太阳底下闪闪发光,而贵人家的簪子就没有不会发光的。

    祖母死去的时候我都没有抬头看她最后一眼,却满心眼都是陪她下葬的簪子,现在想来也不愧对母亲临死前骂我的那一声无情了。

    一晃几十年,家里人死的死,丢的丢,果然乱世中无情无义的活的最长久,活过了满地哀鸿,活过了刀光剑影,活过了十面埋伏,活过了勾心斗角。

    也不知道还能活几年,快五十岁的人,指不定也会在五十岁那年死了,不过我应该会有一根能在太阳下闪闪发光的簪子,与我陪葬。

    霸王乌江边上自刎成鬼雄,从此世间都知韩信一剑向南定天下,却忘了彭越魏国拜相,连下楚国十五城,救了刘邦一命,到头来一句:上乃可,遂夷越宗族,国除。

    台上霸王唱的越发凄惨,早忘了霸王破釜沉舟,钜鹿两万楚军杀尽秦军二十万,从此往后天底下再无一人称霸王。

    倒回过头来,早已乌江自刎,没了英雄气。

    大江滚滚东流去,到底时势造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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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上一轻,也轮到霸王最后一腔唱完,到底死的有些英雄气,拄着手中那根绑了铁片的破木棍子,做了一副白杨树,死了也不倒。

    刘红玉自觉头发松了些,便抬手朝头顶摸去,谁知道这一抬手,倒是不小心撞翻了身旁一人手中的茶碗。

    茶碗没有盖着盖子,这满碗的茶水就洒了那人一身,刘红玉忙是转头看去,却瞧见一个油头粉面的公子哥一脸厌恶的将身上沾着了的茶叶子往地下弹。

    “真是对不住了,奴家不晓得身旁还有个人在,慌忙了下却碰了您满身的茶水。”

    刘红玉也算是没忘了十多年前是怎么从平民堆里混上来的,她忙是转身,对着公子哥就是行了一个礼,期望着将公子哥还没蹦出嘴里的脏词儿先给怼回去。

    若是别的比不了,毕竟是个女子身,说实话来这儿大街上听曲子的女子很少有,否则也不会是台下茫茫的看官就数她一个最为显眼,显眼就算了,偏偏还惹出事儿来。

    也许是听到女子的声音,那油头粉面的公子哥明显是将原本准备好讹人的说词儿咽进了嘴里,他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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