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六章 快就他娘的一个字!(第1/2页)  不使剑的剑侠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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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漠荒原,并没有多余的修饰。

    戈壁,断脊的山梁,黑砾石,枯树,黑鸦。

    一个人。

    沙丘戈壁上的风狂嘶鸣,野狼的啸声混着牧人吹动的秋笛,在这片横展寥廓的天地奏鸣着苍凉的乐曲。任谁听到这种大漠特有的声音都会心生凄凉悲怆,这片天地,孤寂已成了主色调。

    大风卷着黄沙和石粒打在这个人棱角分明的脸上,谁一看到他线条分明的脸,就该明白这是个坚毅的人。

    他的草帽已经破的不成样子,但仍然戴在头上,他用手压了压草帽,继续向前走着。他的两条腿仿佛是铁打的,整整七天!他从没有停下脚步,就像他在土下潜藏的两个月,他的忍耐力已经超出了人类的极限!

    他简直不是个人,而是一头野兽,可以七天不吃不喝不停追逐的野兽!

    竟然有另外一个人挡住了这头野兽的路!

    这个人穿着衣服,最常见的衣服,但你就算找遍全天下也找不到这种材质,这种形状的衣服了,因为亚麻是他自己种的,那衣服是他自己亲手做的。

    他光着脚,赤着手,头发没有扎起,就那么散乱的随风飘扬,他的衣服内里空荡荡的——他除了这件衣服之外什么都没穿。

    但他拿着一把剑,这把剑没有剑鞘,所以用布包着,包的很紧,看上去仿佛一根棍子,这布也当然是他自己做的。

    谁也不能从他身上的蛛丝马迹推测出他是谁。

    他还很年轻,脸上时刻带着玩世不恭的笑意,露出的身体的肤色也都趋于白色,他仿佛是一个刚刚从家族里出来游戏江湖的贵公子。

    野兽竟然咳嗽了一声,他这样的人本是不该咳嗽的,他咳嗽只是用来掩饰内心惊惧的一种外在表现。

    他身体很高,很大,孔武有力,就算已经徒步在大漠中行走七天,他也有足够的力气拗断烈马的脖子!但是看到这个年轻人,他就仿佛遇到天敌一般,恐惧由内而外,骨髓都在打颤。

    “你”他刚刚吐出一个字,喉咙就已经被割开,那剑影只是一闪,他的生命就迅速的从他喉咙的创口里流逝。他倒在地上,目光停留他手里的剑上,那把剑还是用布包着的!

    快就一个字。

    你可以用极快,飞快,太快,过快来形容这个字,但你若用这些词语来形容这个年轻人,就都不太恰当,因为“快”的音节永远是比其他音节发出的更快的,若是用太多形容词来形容,反而失去了快的本意。

    快就他娘的一个字!

    从出剑到收剑,他仿佛已经演练无数次;现在,在漠北上演的一幕也要在破旧的木楼里发生了。

    木楼,它在一个很偏僻的地方,这里本来是一个驿站,但是驿使改道之后,这里就弃置荒芜;荒芜之地,野草从来不会缺席,它们漫过台阶,人踩到这种木质的台阶不仅嘎吱嘎吱直响,还会粘上一脚绿泥。

    小黑出刀,收刀。

    美人的头颅就掉在地上,胭脂水粉在她脸上已经变了颜色,广袖罗裙c灯红酒绿的世界已离她远去,她活的像是一只蜘蛛,努力的结着自己的网,网住的不仅是男人,还有她自己。

    但她至少死的很干脆。

    因为凶手的刀很纯粹。但他最纯粹的并不是刀,而是眼睛,他黑黝黝的瞳孔在目露内扫视着。他当然曾经去楼上查探过,但是没有,没找到,他就下楼,寻找;他寻找的样子漫无目的,看上去有点蠢笨,他在寻找什么?

    美人的脑袋就静静躺在那里,眼睛睁得很大,里面满是惊恐之色,她知道小黑在找什么吗?她是不是也嘲笑着活人的愚蠢?

    死人都是诚实的,所以这次小黑就开始在死人的尸体上摸索着,她身上带的是银票,很大数目的银票;她怀里还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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