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四章 泣血十罪(第3/3页)  锦绣凰途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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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病,破天子龙体,此乃大逆之罪,大罪九也。

    颠倒铨政,掉弄机权,以皇太子年幼为由,意图废太子,立新皇,天下不容,大罪十也。

    西平十罪,加以虺蜴为心,豺狼成性,近狎邪僻,神人之所共嫉,天地之所不容。犹复包藏祸心,窥窃神器。罪罪当诛!

    臣早年为官,实为布衣,后受先帝赏识,重寄于话言,顾命于宣室。言犹在耳,忠岂忘心。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何托?

    然臣蒙先帝c陛下特擢,乃亦每事依违,不敢持正,实乃负国,臣万死不能谢其罪。

    然陛下春秋鼎盛,生杀予夺,必可自主,伏乞大奋雷霆,集文武勋戚,敕刑部严讯,以正国法,用消隐忧,察西平之奸。或召问豫昭c镇南,北淮三王,或询诸臣。重则置宪,轻则勒致仕。内贼既去,外贼自除。纵云殊亦必畏陛下圣断,有所折服。若此,臣死且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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