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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国内金融外汇法规约束,还可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的条件下发展起来的。

    科学技术的进步

    20世纪70年代以来,一场以计算机等为根本特征的新技术革命席卷世界。90年代以后,以网络为核心的信息技术飞速发展,信息产业成为最新兴的产业。这些高新技术也被广泛应用到金融机构的业务处理过程之中,为金融创新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持,成为技术型金融创新的原动力,促进了金融业的电子化发展。

    金融电子化给金融业的运作带来的变革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以自动化处理方式代替了人工纸处理方式,从而降低了信息管理的费用,如信息的收集、贮存、处理和传递等一系列过程;二是以自动渠道(如远程、网络银行、电子银行等),来改变客户享受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的方式。新技术革命提供的技术支持,为金融业务和金融工具的创新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14.3金融创新的主要内容

    金融创新的内容十分广泛,各种创新又有着自己的目的与要求。所以,金融创新可以有不同的分类方法。例如:按创新的主体来划分,金融创新可以分为市场主导型和政府主导型;按创新的动因来划分,金融创新可以分为逃避管制型、规避风险型、技术推动型和理财型等;按创新的内容来划分,金融创新可以分为工具的创新、机构的创新、业务的创新、制度的创新等。

    下面就按照广泛的划分理解,对金融制度的创新、金融工具的创新、以及金融业务的创新进行分析论述。

    14.3.1金融制度的创新

    金融制度是金融体系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在一系列的金融创新与金融自由化的过程中,金融制度的变化是不可避免的。在制度变革的基础上,金融创新又会在一个更新层面上展开,进而推动金融创新的深入发展。

    所谓金融制度的创新是指金融体系与结构的大量新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分业管理制度的改变

    长期以来,在世界各国的银行体系中,历来有两种不同的银行制度,即以德国为代表的“全能银行制”和以美国为代表的“分业银行制”。二者主要是在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的合并与分离问题上的区别。但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金融自由化浪潮的不断升级,这一相互之间不越雷池一步的管理制度已经发生改变,美国于1999年底废除了对银行业经营严格限制60多年的《斯蒂格尔法案》,允许商业银行合业经营。从目前来看,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商业银行的上述两个传统特征和分业界限已逐渐消失,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正不断扩大,世界上的著名大银行实际上已经成为“百货公司”式的全能银行,从其发展动向看,商业银行经营全能化、综合化已经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

    对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实施不同管理制度的改变

    由于商业银行具有信用创造的特殊功能,因此,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都对商业银行实行了比非银行金融机构更为严格的管理制度。如对其市场准入的限制、存款最高利率的限制、不同存款准备金率的差别限制、活期存款不得支付利息的限制等等。但是,在不断发展、扩大的金融创新中,非银行金融机构正是看准了这一制度上的薄弱之处,进行了大胆创新与发展,使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种类、规模、数量、业务范围与形式等迅速发展,使商业银行在新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明显的弱势。鉴于经济环境、市场条件所发生的巨大变化,各国政府都先后缩小了对两类金融机构在管理上的差别,使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趋于平等。

    金融市场准入制度趋向国民待遇

    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许多国家均采取了对非国民进入本国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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