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的品味和喜好。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文艺和诗意啊。
过了一会,黎悦来找叶笙的时候她自己捧着一本书津津有味的读起来了,“仓央嘉措文集?你喜欢这种类型的吗?”
“还好吧?随手拿的,只是觉得这个书面好看,黎悦姐,你是怎么想到要开一家这样子的书店?”
类似于共享书店吧,叶笙这样定义,这里的书有的是销售的,有的是可以在这里看的也可以借出去看。
“以前就很羡慕这种日子啊,守着一个小店悠闲的生活,看进店的人的各种人生姿态,就坐在前台上,下雨的时候看行人匆匆跑过,或者在屋檐下躲雨,也可以进来喝一杯热咖啡……这样的日子想想就觉得很满足了。”黎悦浅笑着说,“改天我把我家打脸带来给你看看,它这两天生病了在宠物医院呢,你都没见过吧?很可爱的,就是比较高冷。人家不是说吗?有格调的小店和一只慵懒高冷的猫最配了,当然还要有一个文艺特别的老板娘。”
“黎悦姐你就是一个很特别的人啊。”叶笙由衷的说,“总觉得你身上的气质……不染凡尘。”
“什么叫不染凡尘?无非是看得比较开一点,对很多东西比较不在乎一点?”黎悦摸了摸叶笙的头发,“像你这个年纪的小姑娘哪里来的那么多的忧愁啊?”说完有一瞬间的忡怔,“不对哦,像你这个年纪才比较多忧愁,像我以前也是,为赋新词强说愁罢了,伤春悲秋总是小女孩比较喜欢做的事情啊。”
“可是你这样说我很高兴,哈哈哈还不染凡尘呢,我现在就很庸俗地因为你的夸奖而虚荣地飘飘然,而且还是一个很可爱的小姑娘。”
“我不是一个小姑娘了,黎悦姐。”我早就不是一个小孩子。
“叶笙,其实你知道我为什么一眼就看中你吗?前面有很多人来面试过我都没有要你知道为什么吗?”
“其实我比较主观,第一眼喜欢的人不管他是怎么样的在我这里都会被罩上一层光芒。”
叶笙有些感动,好像在她的人生中第一次对她说,第一眼见到她就很喜欢她。
“谢谢黎悦姐。”叶笙笑得有些……傻气。她没有很多跟人相处的经验,也害怕接受别人的善意,在她踽踽独行的那么多年里她早就以为自己已经麻木得可以不需要在意别人的目光了,可是自从来到这里,她有了张扬这个朋友,她会很活泼,就算她话不多,张扬也能一个人将两人之间的气氛炒热不会尴尬,她会唠叨她生病的时候这个不能做那个不许碰。还有遇到了一个很特别很文艺的老板,她说她见到她的第一眼就喜欢她。她身上有她向往的岁月静好的气质。
“谢什么?叶笙你真可爱。”黎悦笑起来有一对梨涡,很精致。
前台有人在叫老板,黎悦便捏了捏叶笙的脸说先去忙,叶笙脸一下子就红了,把黎悦逗得直笑说她怎么这么可爱。
她将那本书翻来覆去的又看了一遍,她想念那片圣洁的土地了,想念那里触手可及的天空和红色的房子了……
那一世,我翻遍十万大山,不为修来世,只为途中能与你相遇。
我翻越了一座大山,回头看,发现你就在我的身后……默默站着,默不作声的抽着烟,星空下的一抹剪影和指尖那一抹猩红,成为了我为数不多的温暖。
叶笙望着窗户外面街角的行人发呆,静静地停留在那一页,窗外的夜风轻轻地吹进来,始终撼不动那一页薄薄的纸,那上面的文字,似有千斤重。
“……叶笙?”顾履手里拿着一本书,看到她坐在窗边的桌子上,手里捧着一本书,看着外面在发呆。
叶笙回神看过去,他正好站在那盏暖黄的挂灯下,整个人就像沐浴在一片温暖的阳光下一样,就像第一次上课时走走进教室一样,周身都踱上了一层暖融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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