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醒悟后重新对秦冲说道:“长官,很对不起,我不该用这种语气跟你说话,请不要介意!”
“不,我能够从你的情绪变化看得出来你对这瓶酒的珍爱程度,或许我不该这么喝酒的,这种习惯是我在以前的连队养成的习惯,真对不起,我并没有喝过这种酒,不知道都有什么讲究,真的很抱歉!”秦冲也并不傻,在看到芬妮雅情绪的变化后,立刻明白了这其中的关键,于是一脸真诚的出言认错到。
秦冲的反应让芬妮雅有些无措,因为她实在是没有想到,平时训练的时候向来以霸道狠辣的模样著称的秦冲,居然会主动的承认错误,这让芬妮雅对秦冲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但凡一些成功,特别是在某一领域有着非凡成就的人,他们就会养成一种自大的心里,这种心里在跟与自己各方面都比较对称的人时还会收敛一点,但是一旦碰上了不如自己的人,他们往往就很难接受别人的观点,即使对方的观点是对的。
因为在这些成功人士的心中,他梦能够成功,就是拥有着超越别人的才能,而别人没有成功,自然就在见识与思想上不如自己了,否则为什么不能成功呢?
正是因为这种心态,使得这些所谓的成功人士很少有能够虚心接受别人指出的自身缺点而去加以改正的。
像秦冲这种心思细腻,居然不需要别人的提醒就能认知到问题的关键的人,芬妮雅自问的确见到的不多。
在芬妮雅的细心介绍下,秦冲终于知道了为什么芬妮雅会因为自己粗鲁的喝酒方式而发怒了。
这种被爱酒人事成为金液的红酒,都是在三百年前由同一个酒庄的同一位酿酒师用当年产的一批出自于同一片农田的葡萄酿制的,因为其工艺独特,加上三百年的发酵传承,到了今天,这种酒已经所存不多了,根据芬妮雅所说的,整个联邦目前这种存酒数量应该不过百瓶而已,而且是喝一滴少一滴。
即使以如今联邦生物技术的先进程度,也根本无法复制出味道完全一致的金液,更使得这种红酒身价倍增,甚至有人出钱按滴收购这种酒,更有甚者,一滴这种酒甚至可以换一栋三百多平的城市中心繁华地段的房子,可见其价值之高了。
而最让芬妮雅不舍的是,这种酒三百多年的自然沉淀发酵出来的独特味道,是根本无法复制的,因为这种味道是时间的沉淀,是文明进步的代表,根本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嘿嘿,芬妮雅,你别生气了,大不了这酒我以后不喝了还不行吗?”秦冲一脸可怜相的看着芬妮雅说道。
如果让724连队的其他人看到秦冲这副样子,肯定会惊掉下巴的,这还是那个以黑脸严肃不苟言笑著称的连队长吗?
“算了,都已经喝下去了,说什么都晚了!”虽然嘴上说不计较了,但是,芬妮雅眼神里却依然带有一丝不舍的神色,只是一闪而逝,并没有被秦冲发现。
“呃,对了,你还没告诉我,你为什么要请我吃晚饭呢?”秦冲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继续计较下去,立刻岔开话题道。
听到秦冲的话,芬妮雅突然抬头,看着秦冲,微微的一笑,没有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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