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大剑豪。”项风也学薇薇称呼霍格为大剑豪,看样子他也并不排斥这个称呼。或者说,已经被叫习惯了。
“早,老板。”
嗯,此刻项风同学心里还是有点小得意的——起码家里的这两个非正常生物承认了他老板的地位。而不是各种不服最后用谁的拳头大谁就当老大的解决方式。如果是那样的话他现在就不是舒舒服服的坐在这里享受薇薇做的美食了,很有可能就成了被免费使唤失去自由没有尊严的劳工。应该说是奴隶更合适。
虽然项风同学很不想在另一人男rén iàn前承认他比自己长得帅,但霍格的颜值确实比他高,加上腰上挂着的那两把长剑,让项风有一种《海贼王》里的三刀流剑客索隆的既视感。住在海里有鱼的这几天,他也大概摸清了霍格沉默寡言的性格,这位大剑豪一天到晚除了锻炼就是睡觉,这也就能解释大白天的项风为什么能在公园碰到他,还差点把他当成窝藏在这里的嫌疑犯。嗯,本来项风的目光应该会在霍格身上多呆一秒钟的,却被薇薇脸上的异状强行吸引了注意力——汗,这狐妖妹子果然是吃饭时一直都刷sh一u ji把面条都吃到眉毛上去了。
还不等项风提醒薇薇身为一只九尾狐妖好歹注意一下自己的形象,霍格突然让开身子,露出了一直站在他身后的那个人。
“进来吧。”
还有其他人?薇薇和项风对视一眼嘴里的面条还没来得及咽下去几乎又同时把目光投到了原来霍格站的那个位置。此刻那里站着另外一个人,刚才霍格一直挡着他们都没察觉。那人身穿黑色连衣帽,整个身体都被裹在里面,也看不清容貌,只有两缕乌黑的长发从帽子里垂落下来。
项风的第一反应就是刺客信条里的主人公。你别说,还真挺像。但他还不会天真到认为刺客信条里的主人公跑出来拯救地球了,只是造型有点像。看体格应该是个男人。该不会又来了一个非正常生物吧?也许是已经适应了身边存在非正常生物的原因,项风同学现在已经能做到内心波澜不惊了。他倒来了好奇心,如果这个男人真是非正常生物,那会是什么物种?
“你认识吗?”项风问薇薇。
薇薇摇头,“不认识。”又看向霍格:“你朋友?”
问完她又觉得应该不太可能,像霍格这种性格的苦行剑客都是独来独往的孤狼,能有朋友才怪。也说不定就有臭味相投的人呢。
霍格取下腰间的两把长剑,自己则坐下来依靠在墙上缓缓闭上眼睛,“不是,是客人,来做买卖的。”
“哇,老板,咱们开张了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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