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头带着林清欢七拐八拐,车子行驶了近一个小时,来到一个离南州市很远的一个小村庄。
到了村口时,光头死也不愿进村,浑身颤抖,冷汗直流,称自己害怕被报复。
林清欢没有强人所难,只好放光头回去。
林清欢厉声说:“如果你敢把今晚的事情泄露出去,我一定会让你们见不到明天早上的太阳!”
光头连忙点头,如小鸡啄米。
林清欢站在村口,看着村里星星点点的灯光,就像是荒郊野岭中的鬼火。
村子在月光下,显得十分颓败,房屋很破旧,满地都是垃圾,散发着阵阵恶臭。
林清欢戴上一顶黑色的帽子和口罩,然后走进村子,里面非常安静,落针可闻。
林清欢借助月光,在黑暗中行走,每走一步都很轻。
“瞄!”
突然,一只黑猫大叫一声,从黑暗中窜出来,眼睛在黑暗中发着绿光,极其吓人,它受到了惊吓,嘴里叼着什么东西,散发着恶臭,快步横过街道。
林清欢手指一弹,将黑猫打倒,黑猫立刻昏了过去,一动不动,将嘴里的东西丢下。
林清欢快步走过去,用手捂住嘴巴,蹲下身子,一看地上的东西,不由地惊颤,脑子一下子就懵了,头脑好像被什么东西砸了一下。
黑猫嘴里叼的东西,竟然是一个婴儿的手。
朗朗乾坤之下,若不是亲眼所见,他无法相信在高度发达城市的郊区,竟然会发生这样的事情,真是令人不可思议,痛心疾首。
他还是个婴儿!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可是有的人,竟然作出如此伤天害理的事情,视生命如儿戏,简直连猪狗都不如。
“你是谁?”
一道声音从林清欢背后传来,有人躲在黑暗中警惕地问。
“阎王爷!”林清欢缓缓地站起来说。
“呵呵,你很会开玩笑啊!”黑暗中的人嬉笑。
此人从黑暗中走出来,嘴角露出一丝狞笑,手里还拿着一把手电筒。
此人打开手电筒,强烈的光束直射而出,对准林清欢的眼睛。
林清欢伸出手来,挡住白晃晃的光芒。
林清欢定睛一看,这人三十来岁,一身黑衣,面目狰狞。
“你三更半夜来这里干嘛?”此人语气十分冰冷。
“来送你下地狱!”林清欢咬牙切齿。
“哼哼!”
此时此刻,又来了几个身强力壮的中年人。
他们手里都拿着利器,利器在月光下闪着寒光,极其骇人。
他们与穿黑衣服的人在交流,声音非常小,林清欢一句都听不到。
他们商量了一阵子后,转过身来,凶狠的目光齐刷刷地盯着林清欢。
“砍死他!”
这些人行事果然凶狠,干净利索,从不多废话。
穿黑衣服的中年人,拿着一把kǎn dā一,对准林清欢的眉心竖劈而来,气势汹汹,长刀划破空气,带着嘶嘶的风声。
林清欢出手极快,抓住他的手,用力一折。
“啊!”
穿黑衣服的人立刻像杀猪一样的叫喊,他的手已被林清欢折断,痛得额头冒冷汗。
“哗啦!”
林清欢一脚踢在他的膝盖上,他的脚应声断裂。
对付这一类穷凶极恶之人,林清欢绝不手软。
以血还血,以牙还牙。
这些人心狠手辣,打断孩子们的手脚,然后把孩子们丢到城市的街头去乞讨,简直丧尽天良!
林清欢也要让他们尝尝被人打断手脚的滋味,让他们尝尝这种绝望的痛苦。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