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城高墙厚,一人多高的箭剁非常宽阔,既便于隐藏其后,也适于架设巨弩。
而且这座城本来就是因为一百年前南北佛魔大战时,扼守咽喉的锁钥要塞,战争结束后,硝烟散尽才缓慢攒集人气发展成一座小城,但依旧保持着边塞城关的特色,城墙上魔兵警戒,魔兽巡逻,强弓硬弩立在城头,白花花的刀枪雪亮,一副备战不辍,婴城固守的的模样。
城门正上方的城头对称架放一对十尺长的巨大号角,有一位身材雄壮的魔兵随侍在侧,一旦遭遇外敌入侵或者妖兽袭击,他们就会吹响三短一长“喔喔喔,呜.......”的嘹亮号声示警全城。一百年前他们戒备的敌人主要是南域雄兵,现在日夜堤防的主要是林海雪原和妖兽群山的各种开智猛兽。
“无春城!”斜靠一株大树桩子的至尊嘴角抽搐,脸色铁青,“敢冲撞本至尊春永在的名讳,不趁早改个吉利一点的名字,本至尊恢复实力的第一件事就是屠灭全城,让你这个存心恶心本至尊的巴掌大的小城从这个世界消失。”
平天从言语恶毒的至尊身上收回视线,将近三百妖狼的躯体摞起来,横摆三十只,竖立有十层,蔚为壮观,像一条小城墙,横在城门口,大路中央。不过他很收敛的没有摆上更上一境的二阶妖狼,夺人眼球的三阶妖狼,而惊世震俗的四阶妖狼更是藏得很深,倒不是担心这座边塞小城的魔修们没见过大世面,大惊小怪,而是要自圆其说一段魔者上镜大战十几匹三阶甚至四阶妖狼的惊心动魄的战斗,是很挑战正常人的思维的一件事。
三百妖狼列路边不是他存心显摆,而是至尊忠告他,惹恼与木堡勾结的无春城城主那个地头蛇,让他这个无名小卒,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易如反掌。加上一路上净遇到一些谋人钱财,害人性命的魔修,对魔修面对宝物所表现出来的终极渴望,深有体会,一想到还要遭遇准备谋人钱财,害人性命的魔玄境,实力不济的平天两条腿就迈不开步子。
但无春城偏偏又卡在前往雪魔城的必经之路上,越过这座小城,下一座大城永冻城远在五百里之外,至尊可不希望继续在平天树干一样硬邦邦的背上颠簸五百里,如果可以一里他也不打算占平天的便宜。
平天硬着头皮,愿意不愿意都得入城去为至尊筹备一套马拉雪橇,有何能的话还要尽可能的多搞一批邪玉。
最后平天想出这么一个简单实用的方法,黑暗的问题就用光明正大来解决,那就是让自己扬名无春城,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堂堂正正地进出城池,也可以顺便冠冕堂皇的去逛坊市拜见水寒世家的魔丹强者。
平天透过城门望向人山人海的内城,满面红光。
他是猎狼英雄。
猎杀三百妖狼的猎狼英雄。
无需城主核实,无需敲锣打鼓的宣报,消息如同长了翅膀,飞快传遍无春城。
饱受狼患困扰的数万居民纷纷走出家门,人头攒动出来迎接他这位灭狼英雄,无春城万人空巷,这是数年都不曾出现的盛况。
妖狼,连年为患。
虽然城主年年颁发剿狼令,魔修年年去剿狼,可总是战果寥寥无几,某位神勇无边的修士猎杀十匹妖狼已经是可以称之为英雄,眼前可是堆积着三百多匹狼的尸首。
货真价实,如假包换。
在狼患中损失财富,亲人蒙难的居民们,蜂拥街道两旁,人们踩在巨石之上,阁楼,院墙,以及数不清的凳子桌子上,争相目睹猎狼者的动人风采。
魔修本就性喜黑衣,凑在一起黑压压一片,整座小城像是一块黑地毯,从城门口一路向城内延展。
接近中午,太阳当空。
人群退潮一般分开两边,两个人带头二十余骑并缓缓驰出高大城门,人群有此起彼伏的声音高喊城主来喽,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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