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状况将得到改变。根据意见,人社部要会同财政部,参考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调整情况,适时提出城乡居民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方案,报请党中央和国务院确定;地方基础养老金的调整,应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方案,报请同级党委和政府确定。
人社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司长刘从龙:建立了正常调整机制之后,对于现在领取养老金的人,其待遇将随着机制的建立逐步提高,也可以进一步激励居民参保缴费的积极性。个人账户养老金增加了,基础养老金也同时增加,两方面努力来提高居民未来养老待遇。养老金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对进一步保障改善民生有重要作用。
建立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机制
档次要合理确定和调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建立的时候,个人缴费设定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
此次意见再次强调,各地要合理确定和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可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标准。
人社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司长刘从龙:对收入比较低的,包括残疾人和贫困户都有适当的倾斜政策。比如,对重度贫困人口,参保交不起费政府帮助代缴,对于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只要还没脱贫的,他缴费缴不起,地方政府也帮他代缴,先让他进入到这个制度里来,确保将来达到他的领取年龄,能够领到一份养老金,而且建立正常的调整机制以后,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来不断提高,使他能够解决自己老年时的生活状况,进一步的保障和改善民生。
建立缴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多缴多补”引导选择高档次缴费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享受政府缴费补贴。意见要求,各地要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和财力状况,合理调整缴费补贴水平。
其中,对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人员可适当增加缴费补贴,引导城乡居民选择高档次标准缴费。
人社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司长刘从龙:总的来讲是要不断激励和引导老百姓更早地参保,更多地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的积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目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5亿多人,农村居民占95%以上,参保缴费人员确实有较大比例的人选择较低档次缴费,缴费时间短,个人账户储存额不高。
未来将从4个方面来解决这一问题:
1、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合理确定和调整缴费档次标准,提高个人缴费;
2、根据经济发展、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和财力状况,提高政府对个人缴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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