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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江湖人,倒不如说他是个生意人更合适。他居无定所, 常年游走各地,却精于商道, 手中掌握着大量资产, 若是换成真金白银,只怕足以买下半个大夔。

    通云馆名下的生意能蒸蒸日上,也多亏了有此人从旁指点。

    流水先生头戴斗笠,骑着一头黑白相间的大熊款款而来,旁边跟着他的仆人阿忽,牵了一只驼运行李的小毛驴。

    “欢迎欢迎, 可算把你等来了, 见你一面真比见皇帝还难。”含情嘴里说着欢迎他的话, 人却围着大熊转了几转,想摸又不敢摸。

    “瞧你怂的, 我家大将军不咬人。”

    流水先生鄙视地看了含情一眼, 从熊背上下来, 摘下斗笠扔给阿忽拿着。他有一张英俊但饱经风霜的面孔,一双眼却并未因岁月摧残而变得浑浊。如果只看他的眼睛,一定会以为那是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因为他的眼神里永远充满着对这个世界的向往和激情。

    “老友, 好久不见。”段词上前将他上下一打量,“你看起来似乎并无变化。”

    “你却沧桑了很多。”流水看看他鬓边几丝华发,毫不留情地chā刀,“或许你该找个老婆,生上几个孩子,有人时时刻刻烦着你,你就不会活得这么苦闷了,老得也会慢些。”

    “你还是这么心直口快。阿忽,你也还好吧?”段词摇头对他无可奈何地笑笑,又向阿忽打招呼,对方只是高傲地“嗯”了一声,以作回答。他清瘦而矫健,外貌虽然平凡,却让江湖中绝大多数人不敢小觑。

    阿忽成名很早,出身也神秘,十几年前一人挑遍几十个名门大派未逢敌手,却在声名如日中天的时候突然销声匿迹。只有少数人知道,他其实是当初打赌打输了,不甘不愿做了流水的仆人,不过除了流水本人,谁也不敢真的把他当一个仆人看待。

    他这么冷淡,肯定是来的路上流水又给他气受了。多年的朋友都清楚各自的行事风格,段词自然不会对此介怀。

    段词吩咐人将流水先生的坐骑和毛驴牵下去,带着他们往里走。

    “别忘了把大将军和驴子分开,那家伙可不光吃素的!”流水嘱咐道。

    这人就像他的名字一样不安定,他是哪里有热闹就往哪里走,没热闹可凑的时候就满天下乱跑,连替他经营生意的手下也时常不知其人在何方。所以历来只有他找别人的,若是有人想找他,那就是难上加难,纯碰运气的事了。

    流水人脉极广,他每到一处愿意投奔的,都是关系极好的朋友,只是这种朋友很少,段词是其中一个。

    “咱们好久不见,今天一定要把酒畅谈,喝个尽兴!”在别人的地方,他也随便得像在自己家里一样。

    上次在酒楼中喝过的葡萄酒,段词觉得很不错,让人买了一些回来备着,现在正好拿出来招待他们。

    “你这酒怕是不能喝尽兴哦。”流水浅一小口尝了尝味道,皱眉说,“去去去,换个烈的来。”

    段词一笑:“我想晚上给你介绍几个小朋友,别喝太多。再者你不是要跟我们畅谈吗,喝醉了还谈什么?”

    含情隐居的太久,也对流水先生的见闻十分感兴趣。

    他的经历足以写出一本厚厚的传记。

    北国的冰天雪地,西极的茫茫大漠,南方的瘴沼密林,东至海国琉球,没有他没去过的。

    他曾为寻找极品的紫檀误入南疆食人部落的领地,也曾为培养酿蜜蜂被迷倒在大片绚丽的dú花丛中,某次运输蜀锦的船触礁沉没,他坠落江中险些成为长江大鼋的腹中餐……类似的要命经历数不胜数,于他不过是家常便饭,令许多人不敢为之但心生向往。

    “不知这几年你又走过哪些地方?快给我们讲讲,我终日在山里不问世事,都快成乡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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