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一纸硬性通知要家长签字,当然不准孩子们到因为夏季涨水而变得湍急而浑浊、而且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江河湖泊里去擅自游泳,这是命令。都说是水火无情,每一年长江里都有数不清的孩子意外溺水身亡的惨痛教训。
南正街的那些家长当然会工工整整的在学校的那张保证书上**签字,也会答应的信誓旦旦,坚决表示同意。可是看完家长会回到家里,晚饭的时候喝上几杯酒、天气又热,身上就自然而然会冒汗,就会趿拉着一双拖鞋,叼一支烟,沿着高低不平的阶梯到江边去。走上跳板,就可以随便登上一艘停泊在岸边趸船边的货船,下面就是闪着粼粼金光的长江。一个猛子扎下去,不管姿势是否规范,也不管有没有人叫好,那种无与伦比的凉爽和沁人心扉的舒适就会把全身包围,就会知道人类在自己还是个水生细胞的最初状态的时候生活在水里还是自由自在的。
从水里冒出头,可以看见一艘江渝号的客轮正在破浪前行,**的鸣着汽笛,船上红旗飘飘,甲板上站满了人,听得见岸边的沙滩上,那个被大家称作小媳妇的小丫头在尖声尖气的叫着什么。当然不是和那些大人打招呼,谁都知道,那个娇滴滴的小媳妇的眼里只有她的罗汉哥哥,而那个罗汉和他的那些哥哥们正在乐不可支的享受客轮通过时激起的阵阵波浪。
因为大人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和宽容,那些南正街的男孩子和女孩子就会把学校的禁令和政府的劝阻当作耳边风,每天如果不是成群结队的带着打足了气的轮胎、桔黄色的救生衣和救生圈到长江的大风大浪里游泳那才叫不可思议呢。看看他们被太阳和河水不停的交错而晒得黑乎乎的肤色、以及光溜溜的皮肤的样子,就会知道那些孩子多么享受生活。
南正街的人都有些我行我素,也喜欢特立独行,还有自己的一番理直气壮的理论,就拿放任孩子们到长江里游泳来说就是一例。在他们看来,人的命运是上天注定的,也就是那句"成事在人,谋事在天"的延伸,也就是那句"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的意思,峡州话里所说的"大河又没有盖盖子"也就说明了这一点。在南正街的人看来,只要掌握了水性、学会了游泳,长江就是最好的朋友,可以任凭劈波斩浪,而那些因为发生意外而葬身鱼*的人却是命中注定的,怨不得别人、怨不得自己,更怨不得这条中国第一大河。
他们认为那样禁止游泳的禁令仅仅是学校借以推卸责任的一个借口,仅仅是政府对自己疏于防护和缺少公共游泳场所的一种理由,也是一种十分可笑的强制命令。就好像每年因为交通事故会导致无数人失去生命,难道因此就应该废除现代的交通工具吗?当然是不可能的。不过在城市禁放鞭炮这一点上政府倒是做到了。不过就是禁止老百姓在民间的节庆进行燃放罢了,而政府组织的各种耗资**、却千人一面的那些节庆活动依然是照放无误。于是就有人说这就是现代版的"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后来因为舆论和民意,就将禁放改为限放,也是脱了裤子放屁--多此一举。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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