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简单不过,前面只留了两个人冲击进攻锋线,其他人全部站在中后场防守,防得滴水不漏。
问题就在于,斯科特不是一个臂力超强的四分卫,在口袋里徘徊了许久、踌躇了许久,最终好不容易出手,可是传球出手的一刹那,意图就被识破,接球球员们蜂拥过去,防守球员也蜂拥了过去,结果在一片混乱之中,传球直接偏出了边线,出界。
消耗时间长达七秒,这对于一个长传来说,着实不可思议。唯一的利好就是,传球出界之后,自动将比赛时间暂停了下来,保留住了剩下的八秒比赛时间,这就等于保留住了一线生机。
随后第二档进攻,斯科特试图再次传球,判断时间稍稍一长,结果被闪电袭击的棕熊队队员擒杀在地,并且险些制造掉球。整个过程仅仅花费了三秒时间,比赛还有五秒。
第三档进攻,斯科特亲自带着橄榄球跑出了口袋,朝前冲去,然后试图拉弓长传,但所有长传目标都被死死地盯着,无奈之下,只能硬着头皮朝端区传,可惜,橄榄球只是将将飞过了中线,然后就无力地落在了地面上。
比赛,结束!
陆恪站在场边,目光灼灼地注视着场上的一举一动。作为进攻组的一员,他们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任务,扼杀比赛的使命都落在了防守组队友身上,这是橄榄球比赛的一部分,但真正置身其中,陆恪却感受到了那种心脏收缩的紧张,甚至比他站在场上竞技还要更加紧张。
一直到比赛结束的哨音响起时,紧缩的心脏才猛然炸裂开来,陆恪高高地举起了双手,两只手都紧握成拳头,犹如凯旋归来的战神!胜利,他们胜利了,棕熊队胜利了!时隔二十五年,玫瑰碗再次回到了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手中!
砰,砰,砰!心脏撞击胸膛的力量是如此强壮、如此凶猛、如此沉重,胸腔几乎就要炸裂开来,以至于闷闷得隐隐作痛,可是却又如此真实,真实得让人想要咆哮,酣畅淋漓地将血液里流窜的肾上腺素全部爆发出来!
他做到了!从陪练到替补,从场下到场上,一步一个脚印,用自己的双脚闯出一片天地,用自己的双手擒住眼前胜利,他,终于做到了!
“啊!”陆恪终于也忍不住,肆意地宣泄出来,压抑在胸腔里许久许久的情绪,在这一刻终于毫无阻挡、毫无遮掩地全部释放出来!这是属于他的时刻,也是属于他的开始。玫瑰碗,在这一刻,就是他的舞台!
“斑比!”嘈杂的尖叫声和嘶吼声之中,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句,不等陆恪转过头去,身后就涌来了一群人,高高地将他举了起来。这让陆恪有些惊慌失措,失重的虚无让他双手开始摇晃起来,试图抓住一个支撑点,但下一秒,周围就涌来了越来越多人,四个人将他架了起来,不仅如此,越来越多只手都伸了过来,高高地,高高地将他举了起来。
低下头,陆恪就可以看到那一张张熟悉的脸孔,那是他的队友们,并肩作战的队友们。虽然他们共同站在场上的时间着实有限,仅仅只是一节比赛再加上两分钟而已,但这两次共同作战,他们却品尝到了两次胜利的滋味!
这份胜利,是属于他的,也是属于他们的。
抬起头,陆恪仿佛距离那片璀璨天空又更近了一些,伸出手就可以触摸到。这,是他的首个冠军!
杰夫-洛克疯狂地跳跃着、呐喊着,即使口沫飞溅也满不在乎,压抑了如此多年,沉闷了如此多年,今天,他们终于再次将玫瑰碗带回家了!然后杰夫就看到了自己的英雄们,团团聚集在一起,高高地将陆恪扛在了肩膀上,杰夫再也忍不住内心的激动和亢奋,“斑比!斑比!斑比!”
这一次,根本不需要花费太多力气,先是内特,然后是丹尼,所有人都加入了杰夫的行列,高高举起了右手,振臂欢呼。经过全场的加油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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