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七节,冠礼(第2/2页)  晋侠录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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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年十二至二十岁,只要父母没有期以上之丧,就可以行冠礼。《朱子家礼》也沿用了司马光《书仪》的主要仪节,但将冠年规定为男子年十五至二十,并从学识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要求,“若敦厚好古之君子,俟其子年十五以上,能通《孝经》、《论语》,粗知礼义之方,然后冠之,斯其美矣。”而同样是宋朝的宋代士大夫还在冠礼的年龄问题上发生了分歧和争论。有人援引《左传》中鲁襄公十二而冠的记载,主张将冠礼年龄提前到十二岁,理学家程颐坚决反对。他说,“此不可。冠所以责成人,十二年非可责之时。”他认为,既冠矣,就必须责以成人之事,否则就成了虚礼。如果冠礼之后不能责以成人之事,则终其一身都不能期望他成人,所以,“虽天子诸侯,亦必二十而冠。”

    所以,在三国的时候一般男子到了十六岁,基本上都会行冠礼,一是当时人才的大量死亡,导致了人才的缺失,二是战争的需要,到了陈安穿越的晋朝,这种情况有过之无不及,只要行了冠礼的男子,才算是成年人,才能婚假,做官,甚至担任一地诸侯,亦或者是掌握国家礼器。

    “你竟然得罪了阎罗殿?”陈慎有些惊讶。

    “这可不是我得罪的,爹爹,小子告退了,明日就是我的冠礼了,还有很多东西我要去忙呢。”陈安直接冷笑的离开了房间。

    陈慎看着这个似乎充满了怨气的老三,顿时感觉到了一股无力的失败感,良久,才从房间里出来,但是显然似乎老了十岁。

    “黄伯,查一下老三说的阎罗殿,如果真是哪个逆子所为,直接灭了阎罗殿,让这个丑事永远消失吧。”陈慎对着黑暗中说道。

    “诺,家主。”黄伯消失在了黑暗中。

    陈安的冠礼必定不是那么太平,无论是家族内部,还是外面,外面黄伯带领的家族暗堡势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扫荡了毒害了整个南方长达二十年之久的暗杀组织阎罗殿,而且无一生还,而内部无论是分家的陈瑜还是行冠礼的陈安跟湘东陈家进行着最后的博弈,最后也是希望多一些力量去番禺开辟新的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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