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 274 章(第4/4页)  华娱之巨星推手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汪黎华哭喊着,死活不回家。他冷冷地对妈妈说:“他把我往死里打,这辈子我再也不回他那个家了,除非你跟他离婚,我再也不敢见他了。”妈妈知道儿子的脾气九牛拉不回。她只好把兜里所有的钱给儿子留下,哭哭啼啼地回家了。过了一个多星期,妈妈哭着来了,一见汪黎华就把他的头搂在怀里哭着说:“走吧,妈妈已经离婚了,咱们要到一个新家去了。”

    妈妈离婚后带着汪黎华和姐姐搬到崇.文.区的家。一开始,汪黎华觉得父母离婚让他终于摆脱了爸爸的约束,可以信马由缰地为所yù为了。

    但是一年后,汪黎华发觉家里已经没有钱让他偷了。

    有一次他像往常一样翻开妈妈的钱包之后,发现里边除了只有不到两块钱的毛票和几张粮票时,已经有点懂事的汪黎华一惊,他知道,靠妈妈在城建公司上班挣来的微薄工资,养活3口人已经捉襟见肘,还要供养汪黎华和姐姐上学,再加上汪黎华不时地从妈妈钱包里偷钱出去摆阔,这个家已经山穷水尽了。

    家里没钱可偷了,汪黎华开始偷邻居家或周围的小商店,这使得汪黎华成了派出所的常客,最多的一天,因为打架、偷东西他曾经五进派出所。但由于他年龄太小,民警大多是对他进行一番说服教育后,就把他放了。在这种偷抢打闹的日子里,汪黎华度过了自己的童年。

    小学毕业后,妈妈见没有学校肯要一个成为惯偷的坏孩子,就把他送到了工读学校。而汪黎华也非常愿意去工读学校,因为他觉得工读学校里有很多像他一样的孩子,在那里他更容易找到当“大哥”的感觉。

    工读学校没有消解汪黎华的“贼xìng”,汪黎华反而学习了更多他闻所未闻的犯罪手段,他也变得更加冷血。1995年7月13日,17岁的汪黎华伙同他人手持菜刀和假手榴弹,闯入居住在丰台区的一个江浙商人住处,抢劫了手机等价值2万多元的物品后,被警方逮捕。

    1995年11月28日,丰台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王立华有期徒刑9年。

    汪黎华被送到监狱里进行劳动改造。但是,汪黎华并没有从中吸取教训,反而认为是社会待他不公。汪黎华认为自己之所以被抓住,是因为没有干成“大事”,如果自己有足够多的金钱,就会摆平一切。在监狱里,汪黎华就暗暗发誓出狱后要轰轰烈烈地干点“大事”,不枉来世上走一遭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