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
“灵气弹”是施术者在掌心凝练而成的“灵气团”,可投掷,而且需要一定时间,“灵气弹”的强弱根据施术者本身灵力的大小,以及施术者注入灵力的大小而定。
大概是因为与噬魂兽同化过的缘故,余歌似乎继承了噬魂兽某些与生俱来的能力,相比于他在格斗方面的超级失败,在法术系灵术的应用上却拥有着无比惊人的天赋,对灵力的驾御能力极其恐怖。从“驾御灵力”这一点看,余歌驾御灵力的水平的确远超白泽,这让他虚荣心得到了不少满足。
只不过……
灵盾?靠,他又不会打架,要灵盾干什么?
幻刃?刀剑什么的就不用想了,就算制造出来了也不会用,算了,还是造两根针织毛衣更现实些。
灵气弹?听起来很厉害的样子,只不过人家又不会站在原地不动让他打,暂时还没想到有什么用处。
综上所述,余歌绝对是一只绝对有资格装B,中看不中用的纸老虎。
余歌只学了一个下午就能挥洒自如、游刃有余的灵术,白泽却整整花了三天才能熟练掌握。最让白泽郁闷的事情是,余歌的灵力是自己的N倍,那些灵术施展起灵术来的威力也是自己的N倍,最要命的是他完全不会打架,空有一身灵力却无用武之处,太TMD暴殄天物了!
看看余歌手里那柄威风凛凛的由灵力构成的巨锤,再看看自己手中捏着的可怜巴巴的水果刀似的匕首,白泽简直要吐血了:“我靠,有没有搞错?不是说你只会抢走我八成灵力吗?那么你的灵力充其量也就是我的四倍啊?可是我怎么感觉十倍都有了?”
余歌一手擎着一个锤头比篮球还大了两号的长柄巨锤,摆了一个无比威风的Poss,有点羞赧地嘿嘿一笑道:“那个……其实,我只用了50%的灵力。”
白泽:“……我顶你个肺啊……”
*
日落西山,红霞飘飞。
白泽和余歌来到了涫雨澄的卧室门口,敲了半天门,里面却一直没有动静。
“哥本哈根!”余歌扯着嗓子喊了一声。
“什么事?”
一把无精打采的声音从余歌和白泽的身后响了起来,听起来情绪非常低靡。
白泽和余歌闻声转身,门卫哥本哈根已经飘在了他们的面前。
这是白泽第一次见到哥本哈根,忍不住仔细打量起他来,只见哥本哈根的神情极度萎靡,要多憔悴有多憔悴,整个人看来怏怏的,一副大病初愈的样子。白泽早听余歌提起他,说哥本哈根绝对是一个又有xìng格又剽悍的绝代猛男,怎么?看他样子的样子和描述截然相反。
“我靠!”余歌也被哥本哈根的样子吓了一跳,“你丫该不会是被一群yù求不满的女鬼给轮了吧?几天没见,怎么变成这副鸟样了?”
哥本哈根没精打采地看了余歌一眼,又用无比哀怨的眼神瞟了余歌一眼才低下头仿佛怨fù一样叹了口气:“还不是被你们害的。”
“什么?我们又不是吃饱了撑的,害你干嘛?”
“那我问你们,董婉儿有没有问你们她做的饭好不好吃?”
“有啊!”
“你们怎么回答的?”
余歌回忆了一下:“当时白泽好像是说‘凑合吧’。这丫一向这样,心里就是再好,也只会说凑合的。怎么了?”
“这就是了。”哥本哈根左瞄右瞄,才压低了声音说,“我告诉你们吧,董婉儿最讨厌别人说她做的饭菜不好吃,一旦她听到有人吃了不说好,就会立刻陷入暴走状态,后果极其严重,历史上使她暴走的对象无不被蹂躏得体无完肤、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无论是人是鬼,无一幸免。”
“我日,这么夸张?那白泽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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