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与他,自小长大。
青梅竹马, 两小无猜。
他也还记得在雨天里, 牵着小小的人儿回家的场景。
粉雕玉琢的小姑娘, 眉心一点红砂, 娇娇软软的挨着他, 莹澈的双眼里满是依恋与眷慕。
那时候他生母卑贱, 只是一个洗脚丫头,为了富贵荣华爬上了龙床, 结果刚生下他就难产而死。
他就像一个皮球, 被各宫的妃嫔踢来踢去,谁也不想领养一个毫无前途的小皇子。
最后他被挂到张妃的名下。
一个表面温柔实则歹毒的老妖婆。
这女人最喜欢用她那长长的染了蔻丹的手指甲,一块一块掐着他的肉。
太监们也见风使舵, 对他非打即骂。虽说是一个皇子,却连温饱都成了问题, 像条流浪狗一样, 肮脏的c毫无尊严的活着。
他忍耐着, 总有一天他会脱离这个泥沼。
然后,机会到了。
周太傅的女儿在御花园走丢了, 宫里调出了大批的侍卫去搜寻, 但都均无下落。
他们当然找不到。
因为这小姑娘掉进了他捕猎的坑里,小腿还被捕猎夹咬住了,鲜血淋漓, 一时昏迷不醒。
他完美导演了这一出戏, 成功赢得了小姑娘的信任与依恋。
很快的, 他入了周太傅的眼,得到了读书的机会。虽然是太子的伴读,只是个旁听,可架不住女儿的喜欢,周太傅对他也关照了几分。在所有的皇子中,他是进步最快的,最有天分的。
一切都渐渐好起来。
她眼中的爱慕也愈发明显。
顺理成章的,他们订婚了。
然而魏钰却厌了。
厌恶她依旧天真清丽的眉眼。
厌恶自己的满手血污。
“啪——”
狼毫被男人硬生生折断。
魏钰伸手一摸,脸上全是眼泪。
“活该,魏钰,这都是你咎由自取的。”
他自嘲看着掌心里的血红,顺着纹路,一滴滴落到纸上,最后竟麻木到一丝痛意也没有。
这天,他夜不成寐。
自此以后,魏钰再也没有见过琳琅。
她不再去两人相约的地方。
那池水结的冰越来越厚,翠绿的芭蕉叶也开得衰败了。
他一个人,等了很久,很久。
雪越下越大,碎玉般纷纷而落,覆盖了他的眉眼。
魏钰听到远处击掌的仪仗声。
垂着宝相花的天青色纱帐里,殷红的流苏微微颤动着,那人坐在里面,那妙曼的身姿影影绰绰。
“贵妃娘娘金安。”
他的眼神紧紧随着那道身影,按捺不住自己的欣喜。
“王爷免礼。”
她声色清冷,如雪山之巅的冰水,没有一丝的温度。
魏钰只觉得有一只无形的大掌捏住了他的心脏,血液凉得透了,久久都没办法回暖。
她是君,他是臣。
无动于衷,犹如陌路。
魏钰怔怔看着那远去的轿子,喉咙突然一甜,他死死捂住嘴,任由指缝间溢出丝丝的猩红。
他真是活该啊。
偏偏到这时候,才意识到,谁是最重要的人。
一连好几天,魏王没有上朝。
据说是前些日子感染了风寒,卧病在床,至今还在修养之中。
病中的男人着了一身松垮的素衣,散了玉冠,苍白的面容没有一丝血色,便连以往那殷红的嘴唇,都淡得薄了。
他这副病恹恹的模样,无端得叫人心疼,冯思思纵然对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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