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为防盗章 “那里白天热得像是火炉, 到了晚上又冷得宛如冰窖, 放眼望去到处都是沙子,天连着地地连着天, 根本辨不清楚方向。”他绘声绘色地向楚留香描述着大沙漠的危险, “沙漠里牧人讲的话我们也一点听不懂, 若是迷了路那可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绕不出两圈就要活生生渴死在大沙漠里头了。”
楚留香本是极冷静的人,但这次却像是急昏了头,不管不顾地乱闯一气。
仲彦秋也没有来过这里的大沙漠, 他最多只在外围走过一趟,再深的地方却是没有进去过。
他们需要向导,需要补给,需要骆驼, 需要很多很多他们没有准备的东西。
除了胡铁花, 楚留香和仲彦秋都不缺钱, 他们只缺买东西的门路,而正巧, 胡铁花说他们的一位老朋友正巧在沙漠里发了大财, 生意做得很大。
于是他们去了兰州。
兰州是整个西北最为富裕繁华的城市, 西北那些腰缠万贯的豪商巨富大多聚集于此,在这里最不缺的就是有钱人,财富已经变成了不断增长而又无趣的数字, 但若是财富积累到了一定的程度, 一样会为众人所钦羡。
比如姬冰雁。
姬冰雁并没有固定做哪一门生意, 兰州城里有人贩药材,有人卖粮食,有人经营皮货,但他却是什么都要掺和上一脚,只要是赚钱的买卖,就没有姬冰雁不做的。
所以才会有人说,这兰州城里每赚进十两银子,就有二两落进姬大商人的口袋里。
而任何一个有钱的商人,必然也有着令人难以想象的庞大情报网,因此前脚仲彦秋三人踩进兰州城里,后脚便有人迎他们前往姬冰雁的宅邸。
姬冰雁是个什么样的男人,头脑精明手腕圆滑,吝啬到会被胡铁花叫铁公鸡,比起一个江湖人他留给人的印象更加偏向于一个商人,而且是逐利又悭吝的典型奸商,简单来说并不是什么第一眼就会让人生出好感的人。
但是仲彦秋却觉得这个男人实在是有趣的很。
直到他坐上姬冰雁那辆和棺材似得巨大马车时,他也还是这么觉得。
一个在沙漠里经历了无边苦楚的人,却愿意为了朋友抛却了万贯家财软玉温香忍着内心无尽的恐惧再入虎口,这样的人他真的很少见到。
从见到他的第一面仲彦秋就知道,他已经下定决心和那两个老朋友同生共死了。
“你们要去哪里?”姬冰雁问道。
进大沙漠的入口有许多,只有知道了目的地在哪里,才能规划出最佳路线。
毕竟补给有限。
楚留香苦笑:“我也不知道。”
的确,那张字条只写了让他带着仲彦秋到大沙漠来,却根本没说要他们去哪里。
“不知道?”姬冰雁高高挑起了眉,“大沙漠那么大,你莫不是准备在里头绕圈子不成?”
他脸上的棱角锐利,不说话的时候也显得傲慢冰冷,有时候你真的会宁肯让他多说两句话,也不愿意看到他那种有些嘲讽的笑。
“说不定那给我写字条的人就是这么想的。”楚留香叹气,“什么都没留下,像是笃定我能找到地方一样。”
仲彦秋打开车厢上的小窗看了看,道:“往东走。”
闻言姬冰雁深深看了他一眼,隔着门对车夫吩咐了一句,车夫便吆喝一声,指挥着马车转向。
“所以我才说,你不带着我是没用的。”仲彦秋淡淡道,对方不是笃定楚留香能找到地方,而是笃定他能找到地方。
还顺便笃定他对女人和小孩会心软几分,只要楚留香开口求他,他肯定不会坐视不理。
“那究竟是谁?”楚留香皱起眉头,无论是他还是仲先生,理论上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