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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卷c秦可卿死亡之谜

    秦可卿是书中一个重要人物,也是我们不得不说的一个人物,虽然其身上的谜团颇多,但这也恰恰说明她的的重要性不容低估。作者的惯用手法就是越重要的东西越让你难以琢磨,越关键的地方越让你无法把握,我们只有通过慢慢的“品”,慢慢的“悟”,才可能窥其一二。

    秦可卿的死被作者硬是写成了国殇,这非常耐人寻味,说明秦可卿这个人物非常不简单,其寓意远不是一个宁府的儿媳或孙媳这样的角色可以涵盖的。秦者情也,作者开篇即曰此书“大旨谈情”,而秦可卿正是这个“情”的化身。

    笔者除了对秦可卿之死为国殇的现象作了分析外,还就秦可卿的寓意,其两种死法并存的原因作了阐释,最后得出的结论是:秦可卿是龙袍的象征,所谓“黄袍加身”指的就是龙床的归属,指的就是秦可卿的归属。所以,她是自溢而亡,因为其“所遇非偶”的遭遇,落入“淫人”之手的命运,再一次的印证了“春恨秋悲皆自惹,花容月貌为谁妍”的千古之痛,也再现了“厚天高地,堪叹古今情不尽;痴男怨女,可怜风月债难偿”的人间悲剧。

    然而,秦可卿的死法,除了自缢,还有病亡。书中对其病亡的描述,体现的则是另一种寓意,另一种内涵。它是什么呢?它指的是“情”亡。这个“情”是骨肉之情,手足之情,家族的繁荣之情。作者把这个“情”称之为大树,所谓“树倒猢狲散”,指的就是此情不存,手足相残的悲剧不可避免,家族宁和荣的希望也会随之破灭。

    所以,秦可卿的两种死法相辅相成,并不矛盾,只是侧重点有所不同罢了。皇权炙手可热的性质,决定了其永远是被追逐的对象,永远是各方争夺的焦点,所以秦的死亡作者将其归之为“自惹”。“权”与“情”往往势不两立,二者很难同时并存,所以宝玉与“情”同行的梦才会以失败告终。在秦可卿落入“淫人”之手的那一刻,“情”便随之消亡,这就是为什么秦可卿在宁府无法立足的原因所在。由此可见,秦可卿两种死法并存,并不是一时疏忽造成的,而是故意为之的结果,作者想以此说明,秦之亡是外因和内因共同作用的结果,而这个结果最终导致了家族的衰败,导致了“树倒猢狲散”悲剧的再次上演。

    在秦可卿治丧期间,作者特别突出了王熙凤所干的两件事:一是“协理宁国府”,一是“弄权铁槛寺”。其实,干这两件事的阿凤不是同一个人,前者为真凤,后者为假凤,故而作者和批书人对这二人的态度完全不同,评价反差极大。这两个故事想要说明的是:前者是治国能臣,后者是乱世奸雄,故而前者才是与秦可卿相匹配的那个人,后者是乘虚而入的篡位者。作者通过这两个故事,把真和假的区别充分展示出来,让读者能直观的感受到秦可卿之死影响之深,危害之大,波及之广,称其为国殇毫不为过。

    第十一卷c《红楼梦》成书之谜

    《红楼梦》的成书过程一直是个谜,过去人们总以为此书是江宁织造府出身的曹雪芹在北京西山创作的,但始终没有更多的线索来印证这一点。笔者通过对《红楼梦》的研究发现,其实成书的过程作者早已隐藏在了书中,隐藏了大观园的故事中,只是我们没有意识到它的存在。

    诗社是作者与读者交流的平台,此书的创作背景c目的c过程c形式都是通过这个平台传递出来的,是不可多得的第一手资料。诗社诞生在“清景难逢”的大背景下,作者以“远招近揖,投辖攀辕”之诚意,召集了一群志同道合的文人学者参与其中,形成了“莲社之雄才”c“东山之雅会”的气势和规模,为此书的顺利完成提供了可靠保障。这就说明:此书的创作不是一个人完成的,而是集体的结晶,是至今都不知名姓的许多人参与的结果,“曹雪芹”只是他们的统称或代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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