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章 项羽争雄(第2/12页)  易中天中华史:秦并天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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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同样浅尝辄止。于是就连兵法,项羽也没学完。[2]

    然而项羽的天赋却极好。据说,他身长八尺余(一米八四以上),才气过人,力能扛鼎(单手就能把鼎举起来)。吴县的世家子弟和小混混,都不得不让他三分。

    项羽力气大,胆子也大。公元前210年,秦始皇南巡到会稽山(在今浙江省绍兴市),项羽和项梁一起混在人群中围观。当时二十三岁的项羽看得兴起,竟脱口而出说“彼可取而代也”,吓得项梁马上捂住他的嘴巴。

    这样的愣头青,杀个郡守真是小菜一碟。

    项梁则一把拎起郡守的人头,同时将郡守的印绶挂在身上。印,就是官印;绶,就是绶带。秦和汉的制度,是一官一印。不像后来,新官旧官都用同一颗印。但是项梁并非朝廷命官,没人给他铸印,只好先用旧郡守的。

    有了这颗官印,项梁便自任会稽郡守,任命项羽为裨将(裨读如皮,裨将即副将)。这时,旧郡守的部下和侍从百十人,已被项羽一口气杀个精光;反抗暴秦,又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于是吴县上下,都拥护项梁。

    项梁起义成功。

    起义成功的项梁后来做了一个非常英明的决策,那就是接受范增的建议,立楚怀王的孙子为楚王。这是他们起兵九个月后,即秦二世二年六月的事。这时,陈胜的死讯已经得到证实,陈胜部下另立的一个楚王也兵败身亡。项梁立楚怀王,就等于填补了空白,也接过了旗帜。

    旗帜就是方向,旗帜就是力量。反秦的事业,从此更加波澜壮阔,声势浩大。

    实际上在此之前,项梁的队伍就不断在壮大。原来分散在各地的起义部队和将领,也纷纷加入项梁的行列。其中有一些,便成了叱咤风云改写历史的人。

    比如英布。

    英布是六县人(六读如陆,在今安徽省六安市),本是平民。后来因为犯法受了黥刑,所以又叫黥布。英布率领的是一支土匪部队,但英勇善战。英布本人,则先被项羽封为九江王,后被刘邦封为淮南王,最后被刘邦所杀。

    英布的加盟,十分重要。

    但最重要的,还是刘邦。[3]

    刘邦来了

    刘邦也是秦二世元年九月起义的。

    如果说项羽是贵族也是混混,那么,刘邦是平民也是流氓。他的父母,据说分别叫太公和刘媪(读如袄),其实就是刘大叔、刘大妈,可见是无名之辈。

    刘邦自己,则据说“小字季,即位易名邦”。也就是说,他当了皇帝之后,才正式有了名,叫“邦”。季,也不是字,是排行最小的意思。所以,刘季就是刘小。[4]

    刘小的出生,十分可疑。

    正史的说法,是有一次刘大妈睡在湖边,梦中与神相遇做爱。当时电闪雷鸣,天昏地暗。刘大叔跑过去,只见一条蛟龙正在他太太身上。

    结果,刘大妈有了身孕,生下刘小。[5]

    显然,这是装神弄鬼。

    装神弄鬼是开国帝王们伪造历史的惯用手段,目的无非是要证明自己命系于天,君权天授,理当奉天承运。可惜话说过了头,就会露出马脚。也许,刘大叔当年确实看到了什么。但可以肯定,他看到的不是龙。

    这就是刘邦,或刘小,或刘季。

    事实上起义之前的刘邦,确实是叫刘季的。之后,则随着身份的变更,依次叫沛公、汉王、皇帝、高祖。但为了读者方便,本书一律称为刘邦。

    少年时代的刘邦,好吃懒做,游手好闲(不事家人生产作业),花钱倒很大方(喜施,意豁如也),以至于酒店的老板常常敲他竹杠,加倍收他的酒钱。

    不过刘邦的命运,显然比陈胜好。成年后,他居然当上了泗水(在今江苏省沛县东)的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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