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十七章 赵国党争(第2/3页)  重生之赵武天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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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隐情,必须重判。

    此人,就是赵成。他给出的理由是:赵俊虽然当街行凶,乃是因为听信他人谣传所误,加上醉酒,情由可恕,希望君上看在他先祖有功于国家,免其死罪,或将其祖产退回公族,由公族处理。

    此言一出,天下大哗。没想到身为司空,赵成竟然袒护行凶之人,而且希望将祖产退回公族,而不是收归国家。这种事情,可真是第一次见。不过很显然,他的对手对此表达了不满。

    “君上,赵司空此言,老臣不敢苟同。”肥义在队列一侧前出一步,昂然不惧的看着赵成,一言一句的说道:“法着,从水也,其意为律法之设,在于水端之一碗,公平公正,无从偏袒也。而如今,赵司空所言赵俊之无罪之理由,其一乃是赵俊是有功于国家之后辈,其二是其醉酒行凶,情有可原。另司空所言,其罪不至死,可以财产抵扣。以在下看来,无一可成其理由。”

    “所谓赵俊有功于国家,乃是其先辈所为,和赵俊殊无关系。赵俊只不过恰巧生于此家此辈之中,换成他人,依然是先辈之功,与赵俊有和缘由?若是人人因祖辈之关系,能够免于责罚,则天下之事,行将大乱!”

    “其二,赵俊醉酒行凶,乃是事实。然而醉酒一事,非是他人怂恿,亦非他人强迫。赵俊因为自己控制不住,就行凶杀人。如是因为如此则免除责罚,则天下醉酒之人,不管有无动机,则皆可免其刑罚,此于天下无辜之人有何公理可言?”

    “至于因其罪过,罚其田产归公,乃是律法所定。不能因为其实公族之人,其良田就归入公族,此乃律法之所无也。”

    “臣乃国家司寇,此事于情于理,于国于法,都无半点错判之嫌,反而条条有理有据,乃是一件堂堂正正的铁案。臣不知此案哪里有错?若是君上以为此案有错,请先免去臣司寇之职,再另寻其他判官判定此案!”

    赵雍看着针锋相对的两个人,一时间又头疼不已。本来已经进入正轨的改革,想必又会因为这件事,出现些许波澜。

    其实赵雍看的很通透,赵俊案表面上看,是因为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但是你站在高处看去,这里面的关系之错综复杂,足以让赵雍望而却步了。因为这个案件的背后,实际上是两股势力的再次较量。

    话说自赵国拥有代地之后,整个赵国就出现了界限分明的耕作方式,代地及周围,是以游牧为主的经济方式,而南边,是以邯郸、中牟为主的农业经济方式,所以赵国是一个经济关系比较复杂的地区。其表现就是,以公族世家为代表的邯郸系官员,还有以少数民族为代表的代郡系官员,互相拆台内耗,很难融于一体。

    赵氏先祖其实也发现了这个问题,他们的解决方案倒也简单,让代郡系官员到邯郸任职,让邯郸系官员到代郡任职。这才有了肥义等官员任职中枢,而赵固等世家成员驻守代郡的情况。

    但是,如此一来,其实事情变得更加复杂。因为代郡系官员在邯郸虽然有君主撑腰,但是在人家老巢,也不敢太过造次,否则很容易被针对。如此,邯郸实际上成为了两个派系交锋的主要战场。

    随着维新之事渐次铺陈开来,以公族世家为主的邯郸系官员慢慢发现,维新虽然尚未触及自己的利益,但是很多政策已经造就了一批既得利益者,随着维新之策渐次深化,对自己的地位会越来越威胁,于是他们开始绸缪阻扰新法的执行。

    他们的对手,就是赵雍有意扶植的代郡系官员,而这些官员,也是这批既得利益团体里,最重要的一部分。

    所以,抛开赵俊案本身不谈,这件事情的实质,就是邯郸系官员向代郡系官员进行的一次反攻。只不过他们都找到了自己的代言人,一个是当今君上的叔叔,司空赵成,一个是当今君上的老师,司寇肥义。

    出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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