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 240 章(第1/4页)  我在服刑那些年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晓他们收拾惨了!但是这话不能说啊!于是我低声道:“也就是知道这个人,没什么jiāo道。“我更加关心的是那两个人,所以我壮着胆子问道:“他们出什么事儿了?”

    李科长面色冷峻地说:“他们现在就在禁闭室!就在你进来的第二天就进来了!不过他们明天就要出去了!至于你能不能明天出去,就看你的态度了。”

    我暗自震惊,果然出事儿了!但是他说的后面的话,我有些听不懂,所以略显迷茫地看着他。

    李科长和焦监狱长对望了一眼,焦监狱长点点头:“反正迟早都要知道的,给他看看吧!”

    李科长从怀里掏出一份材料道:“这是他们的判决,明天法院就来人宣布了,先给你看看。”

    什么?判决!这句话的含义我知道,他们居然被加刑了?急于知道事情真相的我赶紧接过判决书,翻看起来。

    这份判决书后来我为了这部作品,特意早早跟小熊要来,保存了一份。前面是介绍几个人的基本情况,我一眼就看见一个人的名字,寇军!这个人我认识,是六队监督岗,也是龙飞的份子娃!怎么还会有他?但是我来不及想,前面这些个人基本情况我忽略不计,判决书我看了很多,知道如何找重点,于是就直接找到事实部分:

    经审理查明,2004年4月15日,s省H监狱第6分监区决定对不服管教的服刑人员(本案被害人)刘海进行严管教育,当日拟定了对刘严管教育的计划,报经监狱相关部门同意后即开始实施,并办理了加带戒具审批手续。2004年4月15日14时11分许,刘海上完厕所返回其接受严管教育的阅览室后拿起一木凳,朝阅览室的玻璃书柜猛砸,致两节书柜被砸坏,监护犯卫明、高小熊上前制止,高小熊在夺方凳时,被刘海砸中右手,抓住刘海双手将刘推倒,卫明持一木凳击打刘海腰部后又用拳头击打刘背部一下。此时,值班干警王某过来询问情况后回值班室拿手铐时,卫明又用拳头击打谢中波数下,被告人寇军(六分监区监督岗)进入阅览室后踢刘海一脚、又用拳头打刘一拳。值班警察将手铐拿来后和其他在场的服刑人员将被害人刘海铐在第六监区东一楼楼梯下(面朝楼梯,左手高、右手低),值班警察jiāo待被告人卫明、寇军、高小熊、等人看好被害人刘海后离开现场。由于被害人刘海不停大声叫喊、谩骂在场的其他服刑人员,卫明将通往教育堂和监院的门关上后,从后面双手卡住被害人刘海的脖子、用膝盖顶刘的臀部,寇军从厕所拿出一条红色橡胶水管,对折后抽打被害人刘海臀部、腿部数下,后被告人卫明、高小熊、也分别用水管抽打被害人刘海臀部和腿部。下午4时许,被害人刘海出现脸色发白、流汗等症状,高小熊给刘海喂了水后向寇军、卫明等人提出给谢换一下手铐的位置,避免刘海头撞楼梯,卫明即向管教干部汇报后并拿来手铐钥匙后将被害人刘海背铐在楼梯栏杆上。5时许,被告人高小熊发现刘海脸色异常,寇军报告管教干部后将刘海从栏杆上解下来坐在墙边上,许又将保健员叫到现场查看刘,保健员看后就叫赶紧将刘送监狱医院。被害人刘海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于当日18时3分死亡(死年36岁)。

    他们打死人了!我心中一阵狂跳!这真的是大事!来不及多想!我接着往下看,中间是证据部分,很是繁琐,我一下子就翻到决定xìng的段落:

    本院认为,被告人高小熊、卫明、寇军服刑期间按照监狱安排在对违反监规的其他服刑人员管护时,故意伤害被管护服刑人员身体,并导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七十一条、第六十九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