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频出南国美女而闻名于华夏。
“好地方,人杰地灵。”
方圆又赞了一个,问:“有婆家了没?”
水水犹豫了下,才说:“一直,都没有。”
“昂,也是,要是有的话,你也不会沦落到今天这种地步。”
方圆想当然的点了点头,继续问:“饿不饿?”
本来已经准备回答他若干关于身份问题的水水,没想到方圆会问她这个问题,明显犹豫了下,才说:“不、不饿。”
“哦,那你是不是该走了?”
方圆笑眯眯的问道。
“走?”
水水抬起了头。
方圆还在笑着,只是眼神有些冷:“是啊,我带你回来,让你洗澡,还给你换衣服,本想管你一顿美餐来着,可你不饿,那就走吧。咋,有问题?”
“没,没问题--大、大哥,谢谢你。”
水水轻轻咬了下牙齿,慢慢地站了起来,冲方圆弯腰鞠了一躬。
“别客气,我就是个好人,见不得别人被欺负。”
方圆很随意的摆了摆手,拿出手机开始看电子书。
很明显,他不想再跟水水说话了。
水水站了片刻,转身走向了大门口。
走的很慢,恋恋不舍的样子,方圆觉得他哪怕是咳嗽一声,她就会停住脚步。
不过方先生现在嗓子不发痒,实在不愿意咳嗽,就像他对水水没有一点兴趣那样。
一个如此千娇百媚的超级美少妇,会成为乞丐,还很凑巧的被方先生救回家,这已经不是狗血不狗血的问题了,而是在侮辱他的智商。
方圆敢保证,哪怕这个水水真是个小良家,只需洗白白了站在街头,随便冲一个开豪车的大老板一笑--她就会成为老板娘,实在没必要横卧街头被人打的。
他听说过飞来横祸,飞来横财的,却从没有听说过飞快横美人的。
反常即为妖的浅显道理,只要有点智商的人,就能懂得。
方圆不想问这个水水,出现在他面前的目的是什么。
他只希望,能本着自己的良心,满腔的正义去做某件好事,对得起自己是个好人,就已经足够了。
好人,不一定好惹,更不愿意被人当做沙比,以为用美色就能俘虏的,哪怕方先生承认,只要水水在他面前全脱掉了,他才不会管这是不是个圈套。
他只想让她走人。
好聚好散,才是最好的,不是吗?
水水走到了门口,伸手去开门时,却又放了下来。
低头看手机的方圆,嘴角浮上了一抹冷笑。
他觉得,他的耐心已经被消耗殆尽。
好吧,如果这个女人,仗着她很让男人喜欢,想利用美色来从他这儿得到些什么的话,那么他就会把积攒了一年多的那些东西,都一股脑的灌给她--反正事后都不用他操心,有花小妖不是?
花小妖,绝对有能力,让所有被他浇灌过的女人,从世界上彻底的消失。
做坏事,还有人扫尾的感觉,貌似很不错。
水水走了回来,站在了石桌前。
方圆抬起了头,脸上带着最天真无邪的笑容,等待水水的表演开始。
水水开始表演:她慢慢的抬起了右脚,放在了凳子上,弯腰俯身,把裤管挽了起来。
作为唯一的观众,方先生自然得聚精会神的观看,配合。
水水穿的鞋子,是方圆的运动鞋,肯定大那么一两号,不过却不是太别扭。
再说了,方先生对自己的鞋子,也没观看的兴趣。
他的目光,落在了水水的腿上。
水水的皮肤,就像凝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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