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大床,她还更喜欢睡沙发呢!
第二天。
蓝天和常九几乎是同一时间醒来,两人对视了一眼,蓝天先开口,“九爷,早上好。”
你以为能听到常九也说一声早安,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常九一个正眼都没有给蓝天。
常九进了卫生间后,蓝天小声嘀咕,“又发什么疯?”
蓝天不知道,昨晚她睡着以后,常九翻来覆去的睡不着,鼻尖好像总能闻到蓝天身上淡淡的香味,他一晚上都心烦意乱。
“怎么还没走?”常九冲了个澡出来,发现蓝天还在沙发上坐着。
“我没衣服。”昨晚的衣服都被他撕坏了,不可能光着身子出去吧,这个点外面可都是佣人,她不想丢那个人。
常九瞪了她一眼,推开衣帽间的门。
蓝天眼睛控制不住的瞪大了,衣帽间大的跟别人家的客厅似的,西装,衬衣,领带,手表……
全部都收纳得整整齐齐,排场可以跟商场的专柜相比了。
有钱人就是奢侈!
随手取了一件衬衣扔给蓝天,常九头也不回的说,“滚!”
然后自己毫不避讳的开始穿衣服,他穿的是运动装,看样子是要去跑步。
蓝天看着他一只手也能将自己打理得这么好,心中不由得佩服起来,甚至有些穿衣小细节他也是注意到的。
他,是一个严谨且要求完美的男人,哪怕是一个小细节也不能出错!
蓝天穿好衬衣后,扶着墙慢慢的走回了自己的房间,休息了一夜过后,双腿的不适好多了。
蓝天收拾好自己,同样穿了一身轻便的运动装,不是因为她也要像常九一样去跑步,而是她不喜欢那些暴露的衣服。
下楼,蓝天一下就感觉到了佣人们非比寻常的目光,以前他们看她的眼神很简单,就是看不起,鄙夷,哪像现在这么复杂。
蓝天没有深想,直到吃早餐的时候才知道原因。
这是第一次跟常九一起吃早餐,他看了早报以后,随手将报纸放在桌上,蓝天不经意瞥了一眼,却看到了自己的身影。
放下筷子,蓝天拿起了报纸。
整篇报道大篇幅的都在说她跟冯德清的关系,将她调查了个底朝天,要有多么不堪就写的多么不堪,连她在监狱里的生活都交代得一清二楚,甚至有些小事她都记不清了。
记者可真是厉害的角色,或许改行当私家侦探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说不定薪水比现在还要可观。
想必那些佣人就是看了报纸才会有那样的眼神吧!
“写的如何?”常九喝了一口咖啡,问蓝天。
蓝天煞有其事的点点头,指着报纸的某一处,揪出毛病,“就是这个地方,描写不够准确,当时我明明是很仇恨凶狠的的跟冯德清说话,她这个地方没有写出那样的感觉,太平淡了……还有这里,写的什么呀,这个细节完全没有体现出我的愤恨,场面一点都不激烈!”
蓝天对报道的内容好像并没有那么上心,她看的都是记者有没有将她在意的那些重点写出来,毛病挑完以后,还总结了一下记者的文笔,“这是一个实习生写的吧,水平有待提高。”
就连一旁的佣人都忍不住笑了,这个女人,难道没有看到记者言辞间的针对吗?
将她写的那么不堪,不仅没有对她的身世施舍一起同情,反而还落井下石,这更像一篇针对她写的报道,那样的措辞描写,一般人看了承受不住心理压力,是无法在这个社会立足的。
常九没有多大意外,蓝长武的死对蓝天来说,是一个打击,同时也是成长。
她现在,应该比从前更能隐忍,心理也更加残忍。
能屈能伸,真男人,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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