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4章 清欢(第1/7页)  书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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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路上,我塞着耳机,里面循环播放着一首陈升的老歌《牡丹亭外》。

    这歌融了《女驸马》进去,叫他淡淡唱来,凄美沧桑,这才华横溢的男人用低沉沙哑的嗓音唱着:写歌的人假正经,听歌的人最无情。原来是这般,恩爱梦好,名利浮云,红尘一趟竟全都是镜花水月。

    到达美国后,我用手机电子邮箱给谢亦衡发道:推荐陈升的《牡丹亭外》,愿君仔细聆听。

    这时,anthony已看着我,朝我大步走来。

    他脸上的瘀伤还未好,嘴角隐隐泛着紫青。

    我不由伸手摸了摸,道:“可还疼?”

    他摇摇头:“我带你回家。”

    anthony这次并未自己开车,而是带了司机来,我便与anthony坐在后排。

    一路上,他看起来极为小心翼翼,仿佛犯了错的孩子,为了得到原谅,所以那样卑微,那样害怕。

    他说:“书月,我让厨师去学了做中国菜,他现在手艺还不错,你想吃什么,我打电话让他做。”

    我道:“不必了,焗饭也很好吃。”

    “我已和eileen断绝来往,若你不喜,我还可以折断吉他,从此再不唱歌。”他向我发誓道。

    “你热爱艺术,我怎可能让你放弃。”我摇摇头。

    “自你离去后,我整日把自己缩在书房工作,想变成你想要的样子,可没了你在身旁,总觉得心里空空荡荡,想说话,亦没有人可以倾诉。”

    “我心情不好时便会去乐队,在那里没人逼我,大家都做着喜欢做的事情,可以唱歌,可以喝酒,可以恣意妄为。”

    “eileen是我第一个喜欢的女孩子,但也只是喜欢,她给我的都不过是华而不实的浪漫,就像美酒一样,而书月,你对我来说,是面包。人可以一辈子不喝酒,却不能一辈子不吃面包。”

    “哥哥说总说你不好,但他从不反对我同你在一起,上次我来中国,也是他默认了的。他很难承认一个女人,但你已经被视作gambino家族的一份子。”

    “我不知道那个中国男人是谁,可是书月,我只希望你不要离开我。”

    他脑袋靠在座椅上,似自言自语的说着。

    我拉住他的手,将掌心贴在他的手背上,喃喃道:“anthony,我的anthony……”

    回家后,那万年冰山脸的hudson竟对我露出一个微笑,叫我好生不习惯。

    吃着饭,忽然电话响起,又是那位要替我办画展的姑娘。

    “t小姐,您好。”

    她接下来的话还未出口,我便道:“敢问贵公司所在何处,我明日将画送过来。”

    “即使如此,便再好不过。”说完,她报上公司地址。

    我仔细回忆了那地方,似乎是圣弗朗西斯科一家颇为有名的画廊,kim还多次想组织我们去画廊参观,但由于众人比较散漫,所以每次都是不了了之。

    anthony隐隐约约听着我的对话类容,不由道:“你在与谁讲话。”

    “一个画廊的人,想替我办画展。”

    他皱皱眉:“可靠吗,别叫人骗了。”

    我苦笑:“难不成我就不能凭才华吸引人。”

    “我并非此意。”他急忙摆手,生怕伤了我心,道:“艺术圈本就乱,虽打着艺术的幌子,却终究是与利益挂钩,有多少贫穷但才华横溢之人郁郁不得志一生,这都是活生生的例子。”

    “试试吧。”我低声道。

    对于这件事,一开始我虽拒绝,却不代表我不想。

    我自小便爱画画,从素描到水彩,从油画到国画,均有涉猎。那些或绚丽或淡薄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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