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章 眠月(第1/7页)  书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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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庭远的确是走了,我一连两个月都没有见到过他。

    不知不觉,天气已经转凉。

    我裹上羊绒大衣和围巾,每天都流连于图书馆,疯狂的看着书籍,从《时间简史》到《全球通史》,我来者不拒,只希望能将自己的脑子充的爆炸。

    伊莲邀我出去玩耍,她同那位黑帮首领又重归于好,今夜他们去安娜苏酒吧,希望我能同行。

    我常常想,在国外生存的女孩儿似乎特别喜欢将闺蜜和男友带在一块儿玩,不似国内女生,防闺蜜如同防贼,后来我才方知,是因为我身边的姑娘都太过漂亮,同她们的艳光四射相比,我便是萤火之于皓月,根本不足挂齿。

    百~万\小!说到六点,我独自去餐厅吃了意面,然后慢慢走去找伊莲。

    这也是我初次看清这男人的面容,金发蓝眼,皮肤雪白,明明是极为干净澄澈的颜色,在他身上看起来却冷酷而严肃,他和黎庭远是一路人,都有一种久居上位的优越感,旁人一看便知。

    “你好。”我冲他礼貌微笑。

    这男人只随意一瞥,便回过头去。

    真是傲慢,傲慢的令人想一拳打在他的脸上,看看会不会和冰块一样冷硬。

    女人真是一种擅长撒娇的物种,而伊莲则站在此物种的顶端。她一路上一直依偎在hudson怀中,偶尔蹭一蹭,或是嘟嘴发小脾气,像一只需要宠爱的猫。

    各位莫觉得这种女人要不得,我看来,偏偏这种才最讨男人欢心,古往今来,战无不胜。如同那做掌上舞的赵飞燕,倾国倾城的妹喜,哪一个不是娇俏可人,如狐如媚。

    酒吧不大,却极为精致奢华。没有嘈杂喧闹的音乐,也没有癫狂疯魔的红男绿女,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酒吧,安安静静,仅仅是为了喝酒。

    我想,伊莲的男人倒不是一个俗气的皮条客。

    舞台上有几位少年,显然是一支小小的乐队,键盘手,吉他手,主场,还有鼓手,贝斯手。冰蓝色的灯光冷冷打在皮肤上,显得这群人晶莹剔透,妖冶而魅惑。

    我注意到吉他手相当英俊,那是一种无关气质穿着的英俊,只是单纯的五官好看,哪怕他神色憔悴,打扮邋遢,你依旧会觉得他好看。

    他的手指白皙修长,灵活的按着琴弦,我想,即便只看手,也会有人爱上他。

    那位mr.hudson偶尔眼神落在那位吉他手身上,眸中暗藏深意。我甚至暗自揣测,这位黑道头目,莫非还有同性取向,伊莲不过是他掩饰自我的一个工具。

    想着想着,我竟笑起来,可见我还是很会自我娱乐。

    伊莲见我兀自发笑,不由疑惑:“你怎么了?”

    我说:“没什么,想起一个笑话。”

    她说:“什么笑话,讲出来大家一块儿乐乐。”

    我犹豫片刻,胡编乱造道:”从前有一个王子,被巫婆施了魔法,一年只能说一个字,他为了对公主说出我爱你三个字,于是决定三年不说话。”

    伊莲叹道:“这分明是爱情故事,这痴情的王子,多感人啊。”她说完又看着hudson,道:“honey,你愿意为了我三年,哦,不,三天不说话,我就会感动的痛哭流涕。”

    hudson压根不理她。

    我想,伊莲这姑娘要是早生几百年,一定是莎翁梦寐以求的女神。

    “哎,你听我继续讲。”我摇摇头,道:”然而公主实在是受不了王子一直闭口不言,终于,在三年期满那天,她拂袖而去!”

    “这女人。”伊莲忿忿不平:”她不要,王子给我算了。”

    “……”我也不理她,继续道:”然后王子急匆匆追了出去,不慎被门栏一绊,整个人摔在地上,他不由脱口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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