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骨杯》是凤翎最喜欢的一出戏,既有怪力乱神,又有血腥风月,其中的那对“狗男女”更不似寻常戏文里那样纯洁可爱,纤尘不染。
台下演的是其中的《合卺》一折,也是全剧的高潮所在。
繁花缭乱中,“睿宗凌子期”脱去了吉服,一身素白深衣,缓缓走向早已坐在那里的新娘。
新娘锦绣罗裙,红盖头盖得严整端庄,全然不知,她即将被厉鬼附身。台上的灯光是紫红色的,和凤翎日常穿的皇袍一样,三分喜庆,七分诡异。
凤翎望着“凌子期”那种阴冷惨淡的表情,竟想起了当日婚典上的帝君鸿煦。果然天下所得非所求的新郎,都有一样的心境。
凌子期所求的到底是个怎样的皇后呢?
凤翎想不明白。
自从儿时第一次听完《金骨杯》的故事,她就一直困惑至今。
扮演凌子期的那个优伶不但演技超群,更吸引人的,还是那张脸孔,简直俊俏得“有伤天和”。
这是个真正的“美人”。
女主临朝了五百年,东夷朝堂男人主政的格局却未有丝毫改变。但是,风月不同政事,总是更加自由开明。是以,东夷人的婚恋也出现了许多不同前朝的变化,比如,“妻主”一词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招赘女婿的豪贵之家。又比如,“美人”一词,终于也开始被用来形容俊俏的男子。
可是,凤翎这个“天下第一妻主”却从来就不大喜欢“美人”。
“美人”,于她这个粗人而言,只能是如花隔云端,中看不中用,并不像柴米油盐那样亲切可感。
她这一辈子,只遇见过两种“美人”。要么像郑桓那样勾魂摄魄,笑里藏刀。要么像鸿煦那样爱答不理,高不可攀。可惜郑桓太毒,鸿煦太冷,今日的这个“凌子期”才是“喜闻乐见”的第三种“美人”。比之他二人不但毫不逊色,甚至还在举动间多了一分神秘的吸引力。
“这人……也太好看了。”凤翎定定看入了迷,不由咋舌赞叹。
不防一旁的少年竟把一块绢子侯到了她嘴下。
“干什么?”
“擦擦口水,别把人家的桌案滴脏了。”
慕容彻碧蓝的眼眸里满是不屑。
到底是名师出高徒,这个熊孩子别的没有学来,荀子清那手挤兑人的工夫到已经练得游刃有余了。
天子忿然推开他的手,恼怒道:“滚蛋,你竟也敢跟子清学得这样促狭。美人当前,不赞才是失了体统。”
“体统。”慕容彻哼哼笑了一声,自顾吃茶。
“哼什么?有本事,待会儿那新妇的盖头掀开了,你不流口水。”
少年啃了口酥饼,冷冷道:“这个‘睿宗’还不及老师一半的风度呢。”
凤翎剜他一眼,端起茶碗,喃喃自语:“你懂个屁。”
虽然旁人也总说荀朗风雅清俊,仪态万方,是难得的美男子。甚至还有人拍那个土匪摄政的马屁,说他丰神俊朗,器宇轩昂,是朝堂的一座玉山。
可她从不觉得他二人算是“美人”。
她恋上荀朗,不因他的俊俏。她恨着鸿昭,也与他好看的脸孔没有半点关系。
旁人看来,她是二者兼得,享尽了齐人之福。只有她自己却清楚,他们不是“美人”,而是不能相容的水火。
荀朗似水,润物无声。人们日日都在饮水,却没人能说出水的好处。鸿昭像火,不必细看,就能感受到他的炙热与危险,不曾玩味,就已被他化成灰烬。
而她,是个经营着大买卖的昏君,必须要攻守兼备,既离不开“善利万物”的水,也离不开“毁天灭地”的火,所以只能这样继续着水深火热的日子。
此刻,望着面色阴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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